2014年5月12日 星期一

三宅清子女士的故事

 
 
張智程 2014/05/11

 母親節前夕,在東京早稻田大學舉辦的紀錄片「牽阮的手」放映會中,出現了一名日本奶奶的身影,在擠滿年輕學生的會場裡,這位老奶奶的身影顯得些許突兀。 

 

 

一位工作夥伴上前詢問老奶奶的名子,老奶奶害羞靦腆的笑了笑,輕聲細語地回答:「我叫三宅清子。」

 

大部分的同學並沒有特別的反應,但我聽到「三宅清子」這個名子從眼前這位嬌小而平凡的老奶奶口中說出時,激動的淚水卻早已止不住奪眶而出......

 

三宅清子是誰?她只是一個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日本人,然而,這個平凡的日本人,在台灣遭受國民黨最殘酷的白色恐怖而活在最驚惶禁聲與苦難的歲月中,卻如同母親般對所有的政治犯與家屬義無反顧的伸出援手、義無反顧地將自己生命中最精華的部分,獻給了最苦難的台灣,她是七零年代日本「台灣政治犯救援會」的靈魂人物、是早年民主運動前輩口中有「台灣人權之母」之稱的日本母親。

 

這位平凡的日本女性,在1963年意外踏上台灣、知道台灣的真相並不若那裏的政府所捏造般自由美好,而是在戒嚴令的恐怖獨裁統治下血跡斑斑時,開始隻身頻繁地往返台灣與日本,承受國民黨特務的不斷地跟監與死亡威脅、冒險探望政治犯家屬、黨外人士,並透過自己外國人女性的身分掩護,一次次地將台灣政治犯的訊息秘密帶出遭到國民黨政權封鎖地密不透風的台灣,並且透過日本的國際特赦組織將台灣政治犯與家屬所遭受慘無人道的遭遇向世界揭漏。

 

在台灣民主充滿黑暗與血淚的歷程上,包括雷震、謝聰敏、施明德、魏廷朝、黃華、蘇東啟、陳菊、張化民、白雅燦、李敖、林書揚、陳映真等人,幾乎都是透過三宅女士的努力與勇氣,而使的台灣人權黑暗的真相得以突破封鎖通知國際人權組織以及外國政府;也使的今天包括雷震回憶錄等珍貴的台灣白色恐怖與民主運動真相史料,得以幸運保存至今而讓代代台灣人有機會知道這塊土地真正的歷史...... 除此之外,三宅女士在那些歲月裡,幾乎是每天不斷地寫信給在台灣牢裡的政治犯、以及寫信給那些遭到台灣社會隔絕、排除而生活悲慘的政治犯家屬,讓他們知道他們並沒有被世界完全遺忘,並不斷鼓勵他們不致放棄、保留一絲勇敢求生下去的希望。

 

三宅清女士總是將一封封親筆信附上一袋袋自費購買的日本藥品不斷地寄送出去,即便她知道這些信和藥大部分都無法成功到達黑牢裡的政治犯與家屬的手上......

 

終於,三宅女士在1977年因為屢次夾帶台灣政治犯的機密檔案出境而遭到國民黨政府列為永遠拒絕入境的「黑名單」中,直到八零年代末台灣民主化以後,三宅女士才終於有機會再次踏上她所愛如子的台灣土地,但是三宅女士至今仍然婉拒一切政府或民間為她舉辦的公開儀式,婉拒一切台灣人對她的感謝或訪問招待,她總是認為,她只是堅持自己無法對島嶼上無辜受難的人們裝聾作啞視而不見而已,她並不在意也不需要任何來自台灣人的掌聲與感謝......

 

電影結束後,在禁不住眾人再三力拱之下,三宅女士終於害羞的答應上台跟大家說話,三宅女士溫暖而堅定的話語令人非常的激動,因為在台灣歷史最黑暗的歲月裡,她就像母親、民主台灣的母親,用一輩子堅定卻默默地守護台灣。 三宅女士說,看到台灣的年輕人終於開始認真追尋自己的歷史、開始意識並為這個國家而站出來,她很開心:「如果那些為民主犧牲的前輩們知道今天的台灣青年因而繼承了他們的遺志為台灣奮起,那麼那些前輩在天上有知,一會覺得自己的犧牲是值得的!」

 

如果你問我,為什麼我們台灣人會對日本這個國家懷有如此親切的情感,為什麼我們會認為台日兩國國民會是永遠堅定相挺的朋友? 那我的答案會是,因為在那個當全世界都遺忘台灣的年代裡、那個台灣的政治犯的生命如同草芥任由國民黨獨裁者凌辱屠殺的年代裡,有一個叫做三宅清子的日本女人,她與我們無親無故,卻像是母親般義無反顧地用她的愛擁抱了這座孤兒島嶼、擁抱了島嶼上命運如風中殘燭的政治犯,她就像我們的母親一樣,用堅韌的生命溫度,溫暖了台灣最苦難的時刻裡每一顆政治犯與家屬的心。

 

因此,就讓我們在母親節的這一天,一起來認識三宅清子,也一起像這位台灣民主與人權追求歷程上永遠的母親說一聲「母親節快樂」。

 

本文作者現旅居日本京都,日本京都大學法學研究科博士班,專攻勞動法和泡溫泉,對包括罷工、社會運動、轉型正義、台灣獨立等一切「妨礙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找「權力」和「國家」麻煩的「壞事」都很有興趣。

 

什麼不會,抹黑一流

 
 
王伯仁 2014/05/12
 

 

什麼不會,抹黑一流
立委陳歐珀弔唁馬母風波,藍議員及部分媒體砲轟陳鬧場,還原現場,也看到陳向馬母行90度鞠躬禮的畫面。

此次馬母過世,綠委陳歐珀「被」演出一齣「鬧場劇」,結果公開道歉再三外,被黨停權半年,並辭去國防外交召委之職。此事件乍看之下,「被」鬧場的馬家是最大受害者,事實上相反其是。除了陳歐珀自己太白目不請自來掉入陷阱,而招致四面八方眾口爍金的撻伐外,綠色陣容沒代沒誌也被牽連凌辱,連「民主」這個高貴的價值也被暴發戶土豪踐踏在地上,不值一文。孰令致之?國民黨長期以來,訓練有素、動輒「抹黑」別人的技巧,已達出神入化之境界,值得反獨裁專制的人民們,特引以為鑑鏡,勿再輕授把柄,以免「身敗名裂」。

說「抹黑」是國民黨或統派傳統式的「血滴子」,或有人不相信。遠的不說,先說最近發生的。預定今年十一月廿二日金馬獎頒獎典禮,日前由金馬獎執委會決議,不在台中巿目前尚在興建中的國家歌劇院擧行,理由是場館無法如期提供測試。消息一經披露,台中巿議會國民黨團立刻召開記者會,嚴詞指責民進黨市長候選人現任立委林佳龍,利用職權質詢文化部,打壓阻擾。林佳龍及民進黨團立刻澄清,金馬獎頒獎典禮不來台中,完全是因歌劇院不能如期完工,符合執委會要求交場地測試的結果。而執委會有侯孝賢、楊貴媚等十一位知名電影文化人組成,誰有能力去左右?藍營對市府延宕工程責任不加檢討,反而怪起別人以卸責,令人「無奈,遺憾!」。此事雖不算大,但可見微知著,大有「先講先贏」的技術作弊。

太陽花學運時,統黨統派統媒,不約而同一口咬定,此學運背後有政黨在支持運作。但事實呢?民進黨和台聯都無此能耐,此事不待筆者再去分析釐清,諸君心中自明吧!

再談稍前2012年7月反媒體壟斷運動初始之時,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和百位學生及一些群眾,赴NCC抗議旺中集團欲併購中嘉集團之擧。旺中集團旗下的中天新聞等媒體,不就指涉黃國昌等發給「走路工」嗎?好好笑,一個學者拿微薄薪水鈔票要跟金牛報閥財團對幹?有沒有搞錯。隔五天,黃國昌獲獎學金赴美進修研究,又被追殺為「神隱赴美」、「畏罪潛逃」。後來,拗得實在太離譜了,旺中集團才登報向黃國昌道歉,但黃已脫了一大層皮。

現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在1993年競選屏東縣長連任時,在投票前沒幾天,檢調放出消息,媒體配合報導,謂正在偵辦蘇貞昌闢建一處公園時,花了一百多萬元買了一顆石頭,涉嫌貪瀆。蘇貞昌百口莫辯,落選之後,檢調單位「查無實據」,還蘇「清白」。蘇因而轉戰立委並北上選台北縣長,走出更寬闊的政治大道。

往前推至1981年7月,留美統計博士陳文成返台省親,7月2日被警總約談,7月3日凌晨陳屍於台大校園研究生圖書館旁空地,顯然自高處墜地而亡。第一時間政府和多數媒體就報導陳文成因曾捐錢資助台灣民主運動而涉嫌叛亂,以致「畏罪自殺」。但黨外人士並不接受此種說法,本案迄今卅三年尚未破案。另有一個爆料,陳文成在美國擔任助理教授,提報他為「黑名單」的㧓耙子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職業學生」,待轉型正義時好好的查。

再往前推一年,1980年2月28日的「林宅血案」偵辦過程,也有「相關單位」和媒體「合作」,放出林宅血案是「台獨份子」幹的傳聞,說得有聲有色,還把一位澳洲人「大鬍子」加博列為海外台獨團體派來台灣執行血案的嫌疑人。筆者曾獨家報導,當時負責偵辦的省刑警大隊長(由刑事警察局長兼任)曹極,在省議會民政委員會說:林宅血案的破案率是「萬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但終究差了「萬一」,亦迄今未破案。但由相關單位「透露」可能是台獨份子幹的「一石多鳥」狠毒計謀,的確收到了某種程度的混淆和卸責效果。

再前一年的高雄美麗島事件,究竟是「先暴後鎮」或「先鎮後暴」,至今仍無定論。但從一些蛛絲馬跡來回顧,警總似事先有「請君入甕」的策略計畫。例如事件前高雄多處服務處,常被疑似特務侵入破壞,警察濫捕黨外工作人員,乃至衝突中有遠自台東來的國民黨女黨工,化身一般民眾,跪地呼號「不要再打了」,且有攝影者剛好在場拍照統一發佈。事後,警政署長孔令晟至醫院慰問「受傷」員警,員警緊握孔之手哭叫「署長要幫我們主持公道」,電視等媒體自是大播特播•••,在在都令人難不生疑。

當然,類似以上抹黑或打烏賊戰,大小事常常發生,不勝枚擧。最後要說個親身體驗的真實事件,具體而詳細敘述,以供大家清楚認識國黨慣用技倆及其殺傷力之厲害。事情發生在1993年11月的台省第十二屆縣巿長選舉,綠營在台中市推出台灣環保先鋒林俊義教授,挑戰國民黨的林伯榕的巿長選戰。

台中市雖是傳統「藍大於綠」的局面,然也出現過三次由「黨外」人士當選市長的記錄。林俊義博士形象清新,也具全國性知名度,與政壇「老好人」、但治理市政效能不甚好的林柏榕,是有一搏的機會。當私辦政見發表會擧辦時,林俊義不知聽了競選團隊何人出的主意,在政見會上,他引用當時黨外唯一省府委員張賢東在省議會答詢時,謂省府官員有些是「嘴唸經、手摸奶」的俚語,批評林伯榕為人處事同樣是「嘴唸經,手摸奶」,他認為表裡言行不一,太過虛偽,應該「唾棄」。於是,林俊義拿出一個環保紙杯,向杯中吐了一口口水,象徽「唾棄」之意。

這些動作看起來沒什麼了不起,但偏偏國民黨就是有「高人」在操作。斯時是晚上,我在報社寫稿(省政稿),就聴到隔組的台中市政小組的記者(按,國民黨「兼任」文宣負責人),在緊急聯絡各報同業,傳遞此消息和新聞,也在聯絡婦女會、佛教會等國民黨外圍團體,緊急發表「譴責」聲明•••••,好不熱鬧。隔天見報一看,幾乎所有報紙一面倒在嚴斥林俊義,堂堂博士又是大學教授,口出「嘴唸經、手摸奶」,不但侮辱宗教人士,也赤裸裸羞辱廣大婦女同胞。而且,身為台灣環保知名專家,卻在政見會上公然「吐痰」,不衛生又反環保,兩者都「教壞囝仔大小」,這種人怎麼有資格當市長?

看了報紙,我知道老實人林俊義「著了道」了,大勢不妙。當天剛好有空到菜市場買菜,聽到一些婦人在七嘴八舌:真「不速鬼」,大學教授要摸查某人的奶,環保博士吐口水•••••,更覺事態嚴重。當晚下班回家,我那平常和「林伯伯」有點熟,就讀國三的女兒氣沖沖的向我說:不要選給林俊義了!我聞言大驚,問她何事?她說在學校聽導師告訴同學們說,林俊義在政見會隨地吐痰,而且揚言要摸女人的奶,還拿出報紙為證,害得平常偏「黨外」的她,無地自容。至此,我確定林俊義這場選戰不用打,百分之百輸定了。果不然,林俊義遭媒體和巿井耳語的「重擊」,再怎麼解釋,都徒勞無功,大勢已去。開票結果大輸,還比不上上一屆許榮淑應景式的參選成績,跌破一堆眼鏡。

走筆至此,不憚其詳的述說各案例,是要「褒揚」國黨操作和抹黑的功力,實在威力無以倫比,要對抗其專制霸道不公不義的人,要隨時自我警惕,勿輕易落其陷阱。像此次陳歐珀「鬧場案」,其中關鍵人物即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永豊,他是省府末代的新聞處副處長。本來是位謙恭好相處的官員,但現在是不是「橘逾淮為枳」,或被當做棋子利用,筆者不知。只能就一些經驗提供給有志者參考,從陳歐珀案到統媒、郭台銘趁機的「大反動」,諸君應有一番心得才是。

 

〔 資料來源: 民報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民主與經濟,為啥?為誰?


彭明輝 2014/05/11

 

       郭董一句「民主不能當飯吃」引來很多人的譏評。淡江大學的蘇紫雲在蘋果日報回應:「民主不能當飯吃,但可幫助經濟更加發展。但是,經濟發展的目標是什麼?假如民主與經濟發展只是為了人均 GDP,很多人會說:新加坡就是因為比台灣更不民主,所以更有效率,也因而人均所得是台灣的兩倍。
        不過,如果財富分配不均,GDP 的成長將全部屬於最有錢的 10% 人,其他 90%的人根本就「看得到而吃不到」。因此,只有兼顧GDP的成長和財富分配的社會裡,90%的人才有機會看到實值時薪的成長。
        從這角度看,民主與經濟有了一個更深刻的關聯:在權力分配嚴重不均的社會裡,被壟斷的權力一定會被拿來進行不公平競爭或剝削勞工與土地,以換取不勞而獲的財富;而越是平權、民主的社會裡,經濟成長的果實會分配得越均等。
       因此,民主對經濟最重要意義就在於:民主制度偏好「對 90%人有利的制度」,而集權的社會則偏好「對 10%人有利的制度」;因此,只有通過民主制度,才能在GDP成長與均富間取得最佳平衡,為最多數人創造「實質時薪」最大化的社會環境和制度
       從這角度看,你就會了解郭董不喜歡民主的原因。

 
       如果你是權力與財富在頂層 10%的人,你不會喜歡分享權力與財富,當然也就不會喜歡民主,不會喜歡社會運動;反之假如你關心的是其他 90%的人,甚至最底層那 10%的人,你必然會發現:民主是促成權力與財富的重分配的必要手段。既得利益團體,絕對不會為了成全公平與正義,而主動釋出不勞而獲的權力和財富。所以,政治上的不平等會跟經濟上的不平等會互相兌換與強化,只有取得政治上的平等,才有機會取得經濟上的平等,並且讓兩者相互進行良性互動。
        陳方隅在「民主不能當飯吃」?郭董,你錯了!中指出新加坡社會的許多缺點。在蓋洛普快樂星球的調查裡,新加坡人也顯得極端不快樂,而人際關係的冷漠更是許多新加坡人難受的關鍵之一(看這裡 & 這裡 & 這裡同樣地,香港在英國統治與回歸中國後都無法享受像台灣這樣的民主,而他們的財富分配一直跟幸福指數一樣地令人不快
       只要看看底下這具體的事實,你就會略知一二:新加坡 2012 和 2013年的基尼數在稅前是 0.478 和 0.463,稅後調節成 0.463 和 0.412,皆高於會引起社會對立與不安的警戒線 0.4,接近「貧富差距懸殊」的 0.50;雖然還低於香港的 0.537,但高於大陸的 0.474 和韓國的 0.419更遠高於台灣在 2011 年的基尼數 0.342。
       有一個老掉牙而過時的錯誤理論說:如果大家都把公平看得比 GDP 的成長更重要,我們就會掉入共產國家的均貧。事實是,只有在一個文盲普及的社會裡,民眾普遍不了解其行為的後果時,才有可能掉入那古老的陷阱。但是,在民智已開且媒體健全的民主社會裡,選民會在專家多元聲音的引導下,權衡經濟發展與財富分配之間的平衡,投票給最有可能創造平均時薪最大化的制度、政見與政黨
       從這角度看,台灣今天經濟成長遲滯而時薪倒退超過十六年,原因並非我們的民主發展過頭,而是我們的民主發展不足:媒體不透明使我們無法選擇對 90%人有利的制度、政見與政黨,也讓經濟成長的果實被 top 10% 用房地產與股市炒作等手段劫奪(而其他 90%的人卻不知道要團結起來抗衡),政府政策更永遠是不顧 90% 的利益而專為富人作多。

        如果我們從這角度去省思台灣社會發展與經濟發展的目標,我們將會對於「要不要羨慕新加坡、香港和韓國」有不一樣的看法。

 

 

《澄社評論》從「鬧場」事件看政媒商之病


盧世祥 2014/05/12
 

 

 立委陳歐珀到底在馬府喪禮幹了什麼事?民進黨對他停權,國民黨主張國會懲戒,巨富罵他「禽獸不如」,還有人要罷免他。

關鍵在媒體指他「鬧場」。從常識說,到喪禮鬧事,極為失禮,到總統母喪鬧場,自是大新聞。但從即時新聞看,陳歐珀對現場接待或有意見,仍簽名行禮如儀,未有咆哮或喧鬧之類言行。後來,隨著新聞發展,更多資訊揭露,現場錄影也出現(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xgOS9UWQeE),真相終於浮出:陳歐珀或許白目,卻未「強闖」現場,也無鬧場。

這一事件其實凸顯新聞界與社會病態。電子媒體第一時間把它定性為「鬧場」,但事實證據既不充分,也未讓當事人提異議,顯然不合準確、平衡的新聞處理基本守則。然而,電子媒體「先報先贏」,新聞界「一犬吠影、百犬吠聲」效應發作,因不用腦筋、專業不足或別有用心,跟進者眾;「鬧場」帽子因此牢牢戴上,當事人百口莫辯。

「鬧場」既不真實,據此所做的反應也就莫名其妙,其中,富商的評斷最可議。所謂「禽獸不如」、「喪盡天良」,是不明就裡、妄加論斷的「未審先判」;還加碼要政治人物表態、揚言罷免,更顯財大氣粗。如果他的企業決策判斷也採如此模式,股東真要剉咧等。這種發言被放大當頭條新聞,證明了媒體「媚商」心病不輕。

民進黨也是犯了「看報治國」的病人。「鬧場」新聞一經傳播,它在事理不明的情況,就隨媒體起舞,代陳歐珀道歉並揚言議處,最終果真處分陳歐珀,卻未明白交代他究竟幹了什麼壞事。執政看能力,在野看言行,民進黨不論被乖離事實而炮製的「輿論」綁架,或遭「以商逼政」,內外都很受傷。

一般人根據新聞了解並判斷時事,新聞準確、平衡因此至關緊要。「鬧場」事件顯示許多媒體連基本面都不善盡其責,人們每天看新聞熱鬧、口水紛爭不斷,也許很刺激,但長久如此,社會是非不明,立場分明,彼此看不順眼,民主至今也難結善果。

(作者是資深新聞工作者)

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1867被排灣族擊退的美國海軍

老外稱呼台灣人的名稱應該是:[Formosans] ~!而非 [Taiwanese] ,
“Taiwan"-是自從’中國因素’才出現的 ~
1867年, 美國海軍爲報復商人被殺,而攻打台灣,反被台灣人[Formosans]之排灣族[Paiwan]
+卑南族混血[斯卡羅]戰士戲弄,美國大兵上岸,從頭到尾都被排灣族戰士伏擊挨打,老是找不到排灣戰士在哪裡,只是莫名其妙,美國大兵一個個受傷,進退失據,困在山村空城,有的氣到瘋狂叫囂,有的因酷熱難耐而昏厥,其軍官見狀不妙,趕緊打退堂鼓,下山出海,草草了事,,美國官方記載,這是一件美國海軍史的重大失敗案! 本想對咱台灣人[Formosans]殺雞儆猴,立下美國在此所謂[East_Indies]區域的威望,,無奈,想得容易,做得難 ~! 想必已故的菲律賓頭目 Lapu-lapu (Visayas島,Mactan王,1491-1542)在天上也會忍不住大笑吧?!1867年的軍事裝備,比起1521年西班牙船隊,可是精良多了! 台灣人的智慧堪稱世界一流~!長矛弓箭,落伍火槍,也能擊敗美國海軍陸戰隊呢 ~

來源:Indo Iean Facebook

媽媽我不是變成綠的,我只是無法再相信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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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6日 10:10
來源:Sing Yueh的Facebook

我沒辦法愧對我的良心,在這一連串事情發生之後。

也許一般人覺得不支持國民黨就不支持沒什麼大不了,
但我整個家族都是國民黨死忠鐵票,爺爺過世時還用黨旗覆棺,家中不許看三民自,
中視新聞絕對是奶奶家晚間吃飯時的必備節目之一。
現在還有沒有黨證我不知道,來自這樣的家庭,你覺得當我不再願意去支持這個執政黨時我的家人怎麼想?

318學運爆發時,家中所有大人對我不甚諒解,覺得我定是交到壞朋友,更是被你們引以痛恨的民進黨給洗腦了。
我讓全家人失望只因為我不再和你們站在同一陣線。
你們罵我、你們生氣,可是你們生氣的最重要因素我很清楚也很明白,
學生違不違法是其次,只因為你們覺得這是在野黨在操作的手段。

身為當事人有沒有被操縱我自己很清楚,我來自什麼樣的家庭,你們也很清楚,
你們真的覺得我有這麼輕易被煽動被操縱嗎?

我想跟你說是什麼讓我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你們口中讓你失望的樣子。

國小時經歷第一次政黨輪替的,陳水扁當選。全家氣氛哀戚我也跟著難過,大人口中說著陳水扁要搞台獨,他是壞人。
也順勢在我心中種下台獨=不好的事。

國中的時候,319槍擊案,為了這件事情我和開車載我回家的司機北北爭執的臉紅脖子粗只因為他說一切都是國民黨的陰謀,
當時天真如我,我不相信;也跟著大人人云亦云說這一切都是陳水扁自導自演,他用所謂的“奧步”當選。

高中進入中山,中山人藍得不像話;就跟我們的制服外套顏色一樣。
在這樣的環境裡,我們總是一起大罵民進黨的政治人物都是白癡,笑杜正盛笑莊國榮。
然後紅衫軍活動出現了,我們激昂,教室內外和書包上常常可以見到倒扁的標語貼紙布條。
接著因為倒扁台北車站周圍出現了佔據的人潮,補習時還能聽見外面抗議的聲響,
但我們那時也沒有說過一句批評的話,只因為我們要打倒萬惡的扁政府。

高三的時候馬英九當選,奶奶臉上的笑容我記得清楚;
因為國民黨再次執政很多社會亂象好像不見了(我現在理解為什麼了),
我也開始對政治冷漠,假裝一切就這樣下去很美好只要偶爾獲得一些生活上的小確幸就好,
但這樣真的得到幸福了嗎?

升大學的時候忘了是誰說上台大的很容易變綠,雖然我不是台大人但我有很多台大的好朋友們,
我發現不是他們變綠了,而是他們知道越多就越無法再支持這樣的國民黨。

你們說我書白念了,只是因為我開始罵國民黨,開始反政府,卻根本沒有要聽我為什麼變成這樣的原因。
你們開始說學生吃飽沒事整天只會跟政府作對,卻忘了這些學生很多是你們要我們想辦法考進去的一流學府。

從林益世、賴素如貪污皆被判無罪,我的價值觀告訴我這是不對的我沒辦法接受;
但只是因為他們是國民黨的所以你們可以忽視一切,
很抱歉我做不到。
我很講求公平正義,小學每學期的老師評語,除了樂觀活潑外我獲得最多的評價就是富正義感。
我不懂得是為什麼長大以後追求公平正義卻變得這麼困難?
正義的背後卻是要換來一層又一層的折磨

洪仲丘因為正義感使然出頭而被惡整丟了性命,國家卻到現在連個真相都沒有,
相關人士全都輕判,竟然還有人說這是民進黨的陰謀,我只想問,
如果犧牲你的小孩家人讓你獲得你口中所謂的政治陰謀你換或不換?
請你告訴我有哪個正常人願意這麼做?
只要有一點點的同理心就好
一點都不難。

紅衫軍的時候我記得很清楚,我們是怎麼囂張自詡為正義的勇士上街倒扁;
任何誇張的抗議手段都出現過,但也沒換來水農砲伺候,但在這幾個月下來
我看到的是政府不斷的在高壓威脅用暴力的手段對抗手無寸鐵的人民。

天天看著蔡正元公然說謊,然後馬英九和蘇貞昌的辯論在在也都顯示了他的毫無同理心!
人民想抗議現在連路過都不行
有些人說這樣一來以後什麼事情只要不開心不合心意就上街抗議才是破壞民主,
但我又想問,是怎樣的政府需要讓人民不斷上街只為得到政府正面的回應?

因為受過教育,我們會思考會判斷,政府是不是在說謊人人心中自有評斷。
我真正不能接受的,是這個黨不知反省還不斷利用他的權力在洗腦人民製造對立,
做人不能說謊那為什麼你們又能包容這些做官的在說謊呢?

對於一個到現在還不斷把任何事情都歸咎在民進黨身上,
藉由挑起藍綠對立來增加自己支持度的政黨我只能說悲哀至極。

從當街上銬這件事情我們更知道這個國家機器已經不受控到一種喪心病狂的程度
為什麼你們還要繼續相信這個你們口中會因為我根本沒有做什麼事情,但卻會莫須有罪名對我不利的政黨呢?
我真的不懂。

從前面到現在我不提民進黨,不單只是因為我跟他不熟,
而是公民議題跟政黨政治無關,
我只相信證據,以及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敗。
跳脫出藍綠思維我們才有辦法看到事情價值的核心。

光是媒體對待陳公主和馬公主的方式就讓我相信媒體絕對是被政府操控的工具,
事實擺在眼前,請用事實說服我。

不用和我爭執民進黨也多爛,長久下來的洗腦教育讓我對民進黨的認識根本還不到深沈喜愛。
我這篇要強調的就是不是不支持國民黨就一定是民進黨!!!!

這社會不應該再繼續活在兩黨對立,我們一定有其他更好更貼近人心的選擇;
知識份子的義務就是選擇和人民而不是和利益財團掛鉤的那方。

最後我想說的是,會重用蔡正元這樣的黨;允許警察違法濫權暴力的政府;重視權貴出身而非才幹;容忍唐湘龍胡說八道的執政黨;
我真的很難再去相信它會帶給我幸福進步的生活。
這種會因為我有不同聲音而讓你們擔心我會被怎麼樣的政府,你怎麼還逼著我支持它呢?

從一場做了二十多年的夢醒來很困難,
但世間上美好的進步總在痛苦的破壞之後。

我也知道這社會存在很多不同的聲音,但請用道理,證據說服我;而不是一再跳針的雙重標準。
(在蔡正元的臉書上還是可以發現,秀才遇到兵也是有理說不清就是)

遮住政黨顏色之後,會更輕易的發現每個人內心所支持的核心價值。
我衷心期盼著不是因為只能投國民黨所以只好投給張慶忠這種地痞日子的到來。

以及人人可以不再因為是藍是綠而做出真正的價值判斷。

做人要有同理心
還是補一句秦厚修女士R.I.P.

但一碼歸一碼,該繼續關注的公民議題還是要堅持下去。

我真的很希望國民黨能夠自我反省,而不要再把所有錯都怪到是人家栽贓它,
裝出一副受害者模樣欺騙我家人。

http://disp.cc/b/163-7D5u

2014年5月7日 星期三

陳歐珀「鬧場」一詞背後的政治黑手

陳歐珀舉躬道歉(圖片:中央社)

Gail 2014-05-07 10:51

一、星期日(五月四號)陳歐珀致電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陳永豐同意陳歐珀前來致悼,但說七點家祭,九點國防外交委員會開會,建議他八點過來,而陳歐珀也準時在星期一(五月五號)上午八點前來。

二、星期一上午八點,吳敦義、江宜樺也到靈堂去簽名。

三、陳歐珀找不到簽名處,向總統府人員抱怨,鏡頭畫面是他與總統府人員討論這事,何來「鬧場」!?

四、星期一一早年代新聞上午八點時段率先報導,大標題就用「鬧場」兩字,鏡頭為何就正好拍到陳歐珀,就沒有江宜樺、吳敦義簽名的鏡頭!?

五、年代這樣報導,輿論嘩然,接著各家電視臺跟進,有的用「鬧場」兩個字,有的一整天都沒用到,自由隔天新聞用「逕闖」。

六、但更詭異的在後頭,沒有新聞畫面、也沒詢問當事人,五號星期一上午十一點不到,短短兩小時,民進黨立即做出懲處陳歐珀的處分。民進黨何時效率如此之高?是在替誰「背書」?

七、還有更詭異的,五號星期一國民黨宜蘭縣議員陳金麟要求林聰賢開除陳歐珀「縣籍」,原來中華民國法律還有「縣籍」這種東西!還虧他短時間內能找得到!

八、母親過世兩天不到,馬大姊馬三姊出現在新五四運動凱道現場,而出現之前白狼方才現身,巧合?有必要在此時做這明確並強烈的政治表態?

九、五月四號白色正義聯盟凱道集會,警大教授葉毓蘭在臺上說:「若沒有太陽花學運,總統馬英九就能有更多時間陪他的母親秦厚修。」郁慕明說:「先動口再動手」(事後新黨澄清說是「動手投票」)--誰在消費喪禮?誰在消費秦厚修?

十、五號星期一洪崇晏一行人去中正一分局要回喇叭,上午中正一分局還開記者會,身段很軟,但要回喇叭並廣播完喇叭花論壇後,洪崇晏隨即被「便衣」上銬,而且還是從「後頭上銬」,這是一種「行為表演政治學」,重大槍擊要犯才會從後頭上銬,中正一分局警總的心態暴露無遺;不搭警車而搭計程車,這是做賊心態。

十一、但五月五號難道只有洪崇晏被上銬這件事嗎?陳歐珀八點到靈堂簽名致意,同時間鏡頭堵在那裡,八點到九點的晨間新聞立即有一家電視臺定調他為「鬧場」,而民進黨十一點不到也迅速「落井下石」,誰決策的過了兩天至今仍不敢出面。同天國民黨議員要求縣長林聰賢開除陳歐珀縣籍--而這些,總統府前一天都知道、也同意陳歐珀前往致哀…………

十二、歷史有其巧合,五四運動的隔天五月五號還有個紀念日,知道嗎?叫做五五憲草,民國二十五年五月五號制訂,為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前身,也是中華民國步入憲政時期的宣告。然而,警總復庇、即便連總統母親的喪禮也不忘伸出國家機器的利爪,更甚者,連聯合報五日也客觀報導了總統府同意陳歐珀前往致悼這新聞,七日卻仍以「路過」「鬧場」等字眼顛倒黑白,做專欄大肆攻擊,這些人的心態就是--「希望政府戒嚴,把你們這些年輕人搞死!」

這些藍皮紅骨的傢伙們該感到可恥!

十三、郭台銘身為大商人,不可能不瞭解這事的前因後果,卻在六日星期二下午拿著一份稿紙,戴著眼鏡,措辭嚴厲地痛罵陳歐珀「喪盡天良、禽獸不如」,要將藍民這一個多月學運以來所被壓抑的「委屈」,藉著這個真相得以操弄得以顛倒的破口去做政治攻擊,但他的政治表演卻太粗糙、生硬,而那些聲援者更顯粗糙。您不是罵許勝雄「屁股指揮腦袋」?難道您要效法愚人節白先生的表演?有何原因您非得這麼激情演出,動作不自然!?

十四、本省人辦喪事,很多人「不請自來」,捻香、簽名,因為死者很多朋友與過去一些受他恩情的人晚輩可能不知,因此也沒發訃文,此時家屬答禮,謝謝賓客過來,人之常情。

輿論可以批評陳歐珀「作秀」「白目」,但身為總統家人,以禮待之,點個頭致個意,陳歐珀找不到簽名處在現場找了一番,這叫「逕闖」!?若總統家人不歡迎他人前來,直接拒絕就好,既然同意人家前來,年代第一時間以「鬧場」稱呼,時隔三天,卻不見總統府或總統家人出面澄清,只見一堆支持者扭曲真相惡意攻擊,並升高為政治動作。

我覺得悲哀,很多人在五號星期一沒講話,但郭台銘六號星期二一席話後,跳出來聲援陳歐珀痛罵郭台銘的臉書論壇帖子暴增十倍以上,這是臺灣人的溫柔敦厚,「里有殯,不巷歌」的儒家傳統。但反觀這些自命為「中國人」的呢?母喪方兩天,姊妹倆去做政治表態?支持者急著做政治宣傳?隔天國家機器利爪加緊開動?媒體、網軍、甚至大商人!誰是亂源!?誰造成臺灣諸多社會問題?逼得小民無法生存卻又不聞不問!

相關連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767750463259205&id=100000727745553&refid=52&__tn__=C

【陳歐珀鬧靈堂的真相】王文德:(陳委員的好朋友)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655851.shtml

總統府:事前告知陳歐珀 沒有公祭【聯合報╱記者王光慈╱即時報導】2014.05.05 07:15 pm

「煽惑」不是這樣解釋的

壅塞交通或許不是「鼓勵違法」,而只是一種諷刺性的「黑色幽默」。

2014年05月05日13:13

作者:林倍伸(台大法研所刑法組學生)

日前,有兩名網友分別在臉書與BBS上張貼了「邀請大眾搭乘台北捷運」以及「忠孝東路走九遍」等言論而被警方以違反《刑法》第153條所規定之「煽惑他人犯罪或違法罪」為由啟動偵查。令人不禁想起周星馳的電影《少林足球》中的一句台詞:「球,不是這麼踢的!」同樣的,「煽惑」,絕對不是這樣解釋的。

法律存在的目的在於維持人與人之間的共同生活。一方面,法律能夠導引個人行為,讓社會生活順利進行;另一方面,法律也劃分出了個人自由的範圍,讓個人得以在這個自由的框架中是實現自我。從這兩方面來看,法律既要能夠導引個人,法律本身也不能夠成為侵害自由的工具。

用這兩個標準來審查刑法第153條之規定,「煽惑」二字極不明確,如何成為個人行為之導引,已生疑義;更何況,行為人不僅煽惑他人違反「刑法」會構成本罪,甚至連煽惑他人違反刑法以外的其他「法令(法律、行政命令)」也都會構成本罪。果真如此適用,則「被煽惑人僅止於違反刑法以外之法令」但「煽惑人卻須受刑法規制」之荒謬戲碼會立刻上演。結論就是,以極不明確的「煽惑」二字
加上包山包海的「法令」一詞作為本罪的構成要件,不僅人民無所適從,更可能讓本罪淪為統治者無限上綱干預人民自由的工具。

從而,構成刑罰的「煽惑」,在解釋適用上必須「明確」且只能「合理限制人民自由」,否則就會侵害言論自由而有違憲之虞。台大法律系周漾沂教授在討論這條罪處罰理由的論文中即表示:解釋「煽惑」二字必須考量到行為當下的社會背景以及其他客觀條件,並不是只要行為人的表述內容涉及違法事項就等於本罪的「煽惑」;必須是該表述行為在當時的社會脈絡之下足以壓縮他人的行動自由時,才是所謂的「煽惑」。其實更進一步的想法是,所謂的行動自由並不可無限上綱,必須從整體的法秩序來解讀,而不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回到一開始的兩個個案。首先,以「在臉書上鼓勵大家搭乘捷運或者在BBS上號召大家多去忠孝東路走走」之名行「壅塞交通」之實,在現今的社會現實,或許不是「鼓勵違法」,而只是一種諷刺性的「黑色幽默」。縱使認為前述行為形式上是鼓勵違法的行為,但這些行為是否實際上壓縮了其他人的行動自由,答案也是否定的。因為,法秩序固然確保了人民有搭捷運的一般行動自由,但卻從來沒有確保人民有「不擁擠地搭乘捷運」或「一定搭得上捷運」的自由,此觀尖峰時刻的捷運台北車站即可明白;同樣的道理,法秩序也從未確保人民能夠「順暢通行忠孝東路」的自由,否則,上下班時間行經該路段之駕駛人豈不都要構成《刑法》上的「壅塞陸路罪」?

總而言之,這兩個個案都不應構成「煽惑他人犯罪或違法罪」。在此懇請警察系統,偵查精力務必花費在有意義的事件上,本罪最重不過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為了幾句玩笑話,警方竟不辭辛勞南下逮人;我與同學在大學校園內遭竊的單車不知凡幾,皆屬法定刑更高之五年以下的竊盜罪,按此邏輯,應該逮了一大批嫌犯才對,怎麼沒有聽說有任何破案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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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抗議的本質


野侍一郎 2014/05/04
太陽花青年運動,突出了幾個台灣的虛偽的本質、和似是而非,以前唐湘龍曾經取笑綠營幾高幾低?但是太陽花的青年,卻凸顯了「新三高二低」,也就是學位高、官位高、年事高(和青年對比),智力低和能力低!我看現在的政府高官,幾乎無一倖免!當然最代表性的兩位,馬英九和江宜樺,簡直是量身打造地貼切!幾年前我曾批判台灣社會,是一個「多情(情緒)沒腦筋」的社會,特別是國民黨體系、及其近親繁殖群種(沒有寫錯就是種),馬英九、江宜樺、唐湘龍、郝龍斌,紅巾亂台時的的言論,現在不都是可以拿出來各個打臉!到底是昨是今非、還是昨非今是?我看連他們自己都無法撇清說明,單單這個同質性,即可據為同種類判定依據。

台灣這種「新三高二低」盤劇的結果,現在的現狀是:機構行搶、制度作惡、行政打人(殺人)!政府機構或官僚體系,原意是依人民需要執行公眾事務設立產生,也就是先有一定數量的公眾人民,才有公務體系人員的設置需要,也就是沒有了人民,就沒有公務員存在必要。公務員的生母是人民,不過台灣的公務體系人員,卻幾乎成為或自認為,是在國民黨豢養之下的家臣團!生母、養母應是人民,卻是半路認母,變成是為掌權者效勞的走狗,更甚者尚且對生母養母,口出惡言甚至拳打腳踢。我一向反對詮釋民主,用人民就是主人,但是人民是公務員的生母養母,卻應是文化人類學上的一種概念道理,簡單的道理,連這種道理都不懂不通,卻能整天道德長、道德短,不是多情(情緒)沒腦筋又能是甚麼呢?


公務體系人員自甘為掌權者走狗,警察卻多是墮落為掌權者之狼犬!警察通常最常以,國家公權力最直接執行者自居,而是實上也是如此,但是他通常也最常忘記,警察才是最需要在法的約制之下執行勤務,因為只有他合法執有武器,脫開法,他就只是裸身的暴徒!他原應是生母養母的人民的守護神,但是很遺憾地,台灣的警察似乎沒有受到該有的教育?太陽花期間警察執行勤務,有了太多的哀怨,進而遷怒、再上綱為洩恨,維持安定的一般勤務,卻變成警察無端的沉重,一夕之間,警察領薪水似乎變成正業,執勤變為副業?所以執勤的辛酸變成無盡的哀怨,還轉而遷怒、轉而洩恨,開始暴露「卡車司機症候群」,也就是,其實是你開的車嚇人,而不是你特別勇敢,真實的現在台灣警察,其實是,你連徒手對徒手的勇氣都無,相反地,警棍揮動,不叫勇、而正是懦弱的正比和証據!

前幾天看到綠營蕭美琴,被抗議民眾阻擋而頗多怨懟,甚至指責抗議者不民主,綠營的銀樣蠟槍頭和空殼邯鄲學步者,果然是也沒少過!立法委員不是掌權者,但是卻是當權者!連這種身分分疏都闕如,卻也占據立委高位?當人民身家生存遭受威脅時,抗議只是作為人,最基本尊嚴維護的一種本能性反應而已!況且這抗議也只是癱瘓掌(當)權者的不便時,又豈有不宜?!一個掌(當)權者,指責另一個行使所當有權利的人民不民主時,那他不是對所謂民主一知半解、就是誤解、也可能是根本性地無知!我看這和藍綠也無關,而是和智能有關!太陽花針對立法院、公投盟針對立法院、反核占據凱道針對總統府,不就是針對掌(當)權者的抗議嗎?針對事主抗議,究竟哪裡不理性?哪裡不民主了呢?

太陽花運動期間,不也是有幾位號稱大學校長,卻也急於表態想擠身「新三高二低」之林列?說一些道理都難通的所謂泛道德論,其實正是顯現智能都不足的二低症候群!我除了要給太陽花打氣,也要以蓮和松,為其讚賞!蓮花是出了汙泥卻能不染,低能的師長之下卻也能綻放不凡的一面作為!松樹日本稱為是「弱くて強い植物」是謂:微弱的強者,另外廣島宮島上,曾經有小雲水(佛教修行僧)石像,手上拿著牌子寫:「弱いから強くなれる,持ってないから、なんでも持てる」(因為微弱所以可更堅強,因為空手所以可以掌握任何東西),抗議者是權勢的弱者,而不是道德的弱者,權勢從來就不等於道德,古今東西皆然!






 

驅離集會的國家暴行—以法律之名?


林鈺雄 2014/05/05

 

從三二四、四一一到四二八,不斷有人來問我:老師,德國警方可以像這樣驅離嗎?我說,差太遠了,要比就比個歐洲法治的「末段生」,恐怕較切實際。

二○○五年婦女節前夕,土耳其婦團在伊斯坦堡Beyazit廣場(位於交通繁忙的鬧區)和平集會,原先只是唸唸平權宣言、喊喊抗議口號。但警方以集會「未經許可」為由,先命令解散後強勢驅離,造成流血衝突,還逮捕數十名「滋事份子」。

隔日,鎮壓事件上了國際及歐洲媒體(土國警方可不敢驅離或施暴記者!),但土國的親政府媒體卻不斷放送「暴民觀」,警方也聲稱集會已違法、失序,為了維護公共秩序並避免妨害交通(白話版:還路於市民),才動用公權力排除。此外,政府指控示威者向警方丟擲石塊(請注意:不是丟紙板或紙杯)且砸毀數輛警車,造成七名警員受傷(數目可沒亂灌水)。

看看台灣甚囂塵上的「以法律之名」,大家猜猜,這故事的「續集」會是什麼?國家全面召喚戒嚴幽靈(一九八二年土國才結束軍事統治)?「暴民」被鋪天蓋地追訴?NGO路權被恣意取消?首謀被濫行預防性羈押?社群網絡被全面監控蒐證?連捷運族、逛街族也要被無端盤查?大錯特錯!因為「法律是什麼,不是政府或警察說了算數」─至少在歐洲不是,連在土耳其都不是!

一位驅離受傷的婦女Izci,向歐洲人權法院控訴土國暴行,該院於二○一三年的Izci v. Turkey裁判,一致宣告土國政府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三、十一條並應負賠償責任,判決理由殊值我國借鑑及警惕。尤其是,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二十一條同此保障,且其人權事務委員會的見解亦同;依我國《兩公約施行法》第二、三、四條規定,此具我國內國法效力並拘束我國所有的國家機關。

武力驅離就是施以酷刑

首先,人權法院重申其向來見解:和平集會縱使「違法」,也應給予相當的包容,公約不容許政府以刑罰來威脅示威者,更絕不允許警方動輒以武力驅離,因為這會壓制人民參與集會的意志,形成寒蟬效應。一旦人民因此害怕集會,民主國家的重要基石也就隨之淪喪。土國已明顯違反公約第十一條的集會自由保障。

其次,以警棍、催淚瓦斯來對付手無寸鐵的示威者,不但違反公約第十一條,同時還違反公約第三條的「酷刑絕對禁止條款」,也就是說,鎮暴警察毆打和平示威者就是國家對人民施以酷刑,這和刑求被告取供的違犯情節,沒有兩樣。人權法院再三告誡,武力僅能適用在重大動盪騷亂情況且絕對不允許過度反應;土國政府無法舉證警方強勢驅離的必要性,正好相反,就是因為警方動輒訴諸過當武力,甚至於還辱言挑釁或追打離去的民眾,所以才會造成群眾失控與場面騷動。一言以蔽之,集會是「因鎮而暴」,政府的不當鎮暴,才是集會從和平轉成混亂的始作俑者。

縱容暴警違反調查義務

更重要的是,人權法院還指摘土國違反「有效調查」國家暴力的積極義務。對台灣人而言,這猶如「天方夜譚」:土國政府已出面道歉、內政部長被降職、高階警官被記過;還有,土國檢察官也不太像是政府的鷹犬或警察的附庸,檢方不但對警方發動偵查,還一舉起訴了五十四名施暴警員,其中數名後來也被土國法院判刑。儘管如此,人權法院還是無異議認定土國違反公約,因為:一來土國鎮暴警察竟然「隱匿身分標識」且戴上頭盔面罩,造成被害人指認困難及偵審程序拖延,這種作法阻礙了公約要求的有效(含迅速)調查義務之實踐。二來於偵查與審判進行中被控非法施暴的警員本應停職或解聘,三來司法機關亦應積極調查高階警官或公務員下令驅離的犯行,但本案顯然都沒有。由於先前幾個案件,如二○一二年的Pekaslan and Others v. Turkey,案情與敗訴理由皆雷同,人權法院最後誡命土國政府應記取教訓,從警察勤教、警械使用到集遊法制,都應全面檢討,以免重演悲劇。

回到台灣,法治已經沉淪到連土國都不敢比、沒得比。當權者毫無忌憚喚醒利維坦(Leviathan)的國家巨靈─以法律之名。作為法律人,行文至此不知為何忘了憤怒,只是難掩悲哀,臨表涕泣…。 

林鈺雄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

 

檢警正在毀滅自己的最後一絲尊嚴!


sophist4ever 2014/05/05
 我相信警方是有在監視網路的,畢竟在網路越來越興盛的年代,許多犯罪活動已經轉移到網路上面,合法且合理的監視有其必要性。但是也因此,不知道警察大人們有沒有發現,從學運一開始,網路上充斥著示威者互相提醒要體恤警察辛勞的聲音,到現在幾乎一面倒的視警察為政府打手,互相警告要小心不要落單,以免被警察圍毆。這一個多月的動盪,整個國家受傷甚深,而人民對檢警的不信任感,大概也上升到了極點。不信的話去 Youtube看一下,警察用警棍毆打遊行民眾的影片比比皆是,而且點閱率都很高,警察的形象在短短一個月間,從人民的保母變成違法施暴者,孰令致之? 

其實對於這個現象,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因為不少進步的人權立法,都是在限制國家的不當權力,過去說破嘴,多數的民眾還是不能理解為什麼要限制警察檢調的不當權力。因為警察檢調不是用來追訴犯罪,緝補犯人的嗎?為什麼要反過來限制警察檢調的權力。現在則很好解釋,只要說「不限制警察檢調這些不當權力,他們就會濫用,替統治者(馬英九)打擊異己,用警棍把人民打到頭破血流(不信的話可以去看Youtube),會隨便逮捕人民,甚至違憲宣佈不再核准特定團體遊行的申請,讓戒嚴時代的黑名單復活。」相信最近在電視、電腦上看到遊行學生被打到頭破血流的一般民眾,三秒鐘內就能理解我們在說什麼。

而憂心的是,當警察檢調的公正性不再被人民所普遍信任時,執法的成本將會大幅的增加。行文到此時,剛好看到警方大動作要南下約談在網路發言建議癱瘓捷運的網友,並揚言用重罪起訴。辜且不論這些罪名可能很難成立,光是這充滿政治性的動作,就已是噓聲一片。刑法當然有恫嚇善良人民的本質在內,這用術語來說叫「一般預防」,意思就是讓一般民眾知道作姦犯科是會被抓去關的,比如讓大家都知道,偷竊要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那正常的人就會乖乖守法,不要去偷竊。正常的恫嚇叫「法治教育」,從小就讓學生知道犯法的後果,至於約談這名網友,就屬於不正常的恫嚇,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是出於政治性的目的。不正常的恫嚇除了效果很差,還會因為禁不起檢視,而一再的削弱「一般預防」的效果。因為現在也不是資訊不流通的時代了,懂法律的人馬上就會告訴大家這是政治性的恫嚇,只是打擊異議人士的手段,以避免示威者採取進一步的手段讓統治者難看。

我們常說台灣的民主發展沒有出現大規模的流血事件,軍方的中立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這一點我們必需要給予肯定。但是台灣的民主發展歷程還是出現很多遺憾,這與過去司法機關在獨裁時代為虎作倀脫不了關係,所以台灣社會雖然法治人權觀念嚴重不足,但是對於這種事非常敏感。老實說,司法機關在走出獨裁時代後,所進行的改革很少,所累積的威信也極其有限,而在這一次大概也損失殆盡了。腦袋正常的人應該都知道,在這一個多月的動盪後,進行司法追殺是最不智的手段,因為消息見報只是再一次挑起社會對過去司法機關追訴黨外人士的集體記憶。警察檢調的正職應該是追訴犯罪,抓大毒梟、搶匪、殺人犯,社會才會給你們拍拍手,救助危難才能增加你們在社會中的地位。政治的事應該留給政治解決,警察檢調若忙著把手伸進去,想要藉此邀功,只是快速毀滅自己的最後一絲尊嚴罷了。

 

〔 資料來源: 假圖天國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