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

如果總統候選人只有一個 


一三 2014/04/28

 

 

反核遊行回家後,大女兒問了太太一個問題:「如果反核民意高達7成,那為何不敢接受現有公投的1/2門檻?一定會過,不是嗎?」這是一個「詭詐」、似是而非,很容易就被問倒的問題,太太轉不過來,於是將燙手山芋丟給了我。

反問大女兒:「民意跟公投門檻的設計有何關係?」這下子,換她說不出話來,需要思考一下了。「那什麼樣的門檻才算合理?」

沒有直接給她答案,而是建議她參考民主先進國家的作法,並保證沒有一個國家比台灣限制得更多。

日前的會,主席曾指出6百多萬票就可以選上總統,但現行的公投法卻需要900萬人出來投票,結果就會發生反核的選民比投給總統的票多很多。

總統笑稱主席刻意誤導民眾,說總統大選的總投票數高達1400萬,絕非主席所指的6百多萬票。主席沒反應過來,總統見獵欣喜,追著說:「1400萬都沒問題,又何必擔心900萬票達不到?人們不愛公投,不是因為門檻過高,而是題目不受歡迎。」同樣的論述,馬總統前後說了三次,他以為佔了上風,臉上好得意。

舉這個例子給太太、大女兒聽,然後問她們:「總統說得有沒有道理?」她們二位都點頭,似乎聽不出破綻。跟大女兒說:「總統用的是詭辯邏輯,似是而非,一點點對,但又隱藏著謬誤在裡面。有聽出來嗎?」

大女兒搖搖頭,反倒是太太心急,吵著跟我要解答。

總統大選的投票率約七成五,是因為有不同組的候選人,支持者各效其主,不投票等於支持對手;現行的《公投法》要求投票率約五成,但因為沒有不同的候選人,投票率難以過半,不投票等於打敗對手。你可以想像總統大選只一個候選人,投票率會過半嗎?現行的《公投法》就等同只有一個候選人。

 

其實,每逢總統大選,雙方陣營無不卯足全力催票,支持者也都會踴躍投給自己喜歡的候選人,但公投不是這樣。現行的公投法,持反對意見的,不需要投票就等於投下了反對票,所以反對一方會進行「反動員」,鼓勵他的支持者不要去投票,如此一來,投票率過半的壓力,往往落在贊成的那一方。動員的成本效益完全不符比例。

大女兒聽懂了,也覺得這樣的遊戲規則有問題,感覺可以再深入,於是舉出行政院長江宜樺去年丟出的核四公投題目:「是否支持核四停建?」問大女兒:「這道命題對誰有利?」她有點轉不過來,再問她:「誰不用投票就得利?」大女兒懂了,笑著說:「擁核的一方得利,必須突破1/2門檻的是贊成停建那一方。」

是啊!去年國民黨的公投提案是:「你是否支持停建?」如果改提案「你是否支持續建?」,結果將完全不同。擁核的政府提公投,卻要反核的陣營投贊成票,現行的公投法,國民黨怎麼玩都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