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炒地皮的背後

A Political Animal:炒地皮的背後

台灣的地方派系,不管是源自日本時代,或者是因為國民黨統治技藝因應而生,都不能否認其曾經因為「恩庇/侍從體系」而壯大。而這個體系所豢養派系的方式,也不外乎「區域性聯合壟斷經濟」,即透過壟斷區域性獨占經濟活動的特許行業權(銀行、信合社、農漁會、汽車客運業)、省營行庫的特權貸款、省級政府及各地方政府公家採購、公權力換取經濟利益等等手段,去創造地方派系的「租」(rent),以遂其經濟上的需求,來換取對國民黨的政治順服。


但進入90年代以後,地方派系的「租」出現了很大的問題,隨著台灣的民主化,「區域性聯合壟斷經濟」不能再那麼明目張膽的進行,經濟的成長讓民眾持有小客車比例大幅提升,取代了獨占的客運路線,讓客運業從肥羊變成瘦肉,得依賴政府巨額補貼才能存活。特許金融業隨著台灣的金融開放而面臨新的壓力,財團取代了信合社,成為政府金融政策的新貴,而農漁會金融和信合社則紛紛因為超貸、冒貸問題而成為媒體批評的金融黑洞。檢調單位因為民主化而承受新的壓力,不再那麼聽從執政黨的話,公權力消極化和特權貸款都容易成為打擊的對象,派系確實面臨了很大的瓦解壓力。


但民主化其實也為派系開了另外一扇「租」的門,土地炒作。1990年以來的政治經驗顯示,台灣的賄選問題並沒有因為派系的「區域性聯合壟斷經濟」受到民主化的打擊而減少,甚至在2000年的總統大選中,「改革/黑金」的對比成為選戰的主軸。在王振寰的《誰統治台灣》(1996)中,他指出了資本家和本土地方勢力的崛起,取代了國會全面改選之後的國會真空,成為台灣的統治新貴。經驗顯示,這些力量進入國會的方式,正是買票。買票的錢從哪裡來?和土地炒作難脫關係。


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急遽都市化,使得台灣面臨著都市周邊土地解放的壓力。而都市計畫的擴張,掌權者正是身兼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的地方首長和他所派任的委員。土地的炒作有很多技術性的議題,但最基本的玩法,就是內線交易。因為委員比其他的人都要早知道那些土地要變更或解編,所以就先由人頭購地,再透過徵收、地目變更等方式,賺取其中的差價。而這樣的遊戲往往由首長、議員和金主「有錢大家一起賺」的互相諒解下,悄悄的完成了都市計畫的變更。比較有名的例子就是前台中市長張子源,他和議長林仁德涉及了台中市八期重劃區土地開發的弊案遭到求刑14年(但還沒定讞他就走了,告別式還覆蓋市旗);而他的下一任市長林柏榕更在1996年因為十期重劃區的弊案而遭到停職(後因二審無罪,檢察官「自動」放棄上訴而復職)。土地遊戲對於派系的吸引力由此可見。


不能否認,在不公平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制度下,養地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財富累積手段。較為都市化的縣市政府利用土地開發,賺取巨額的土地增值稅及售地收入,創造了新的自籌財源,來彌補不足的稅課收入,確實是90年代之後台灣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手段(尤其在台中市和台北縣)。但這其中所涉及的內線交易問題,似乎完全得依賴首長本身的操守而定。除了利用土地變更賺錢,也有利用都市計畫的土地變更打擊政治對手的案例,將對手持有的建地劃入特定農業區、保育地,人家是糞土變黃金,他把黃金變糞土,讓對手暴跳如雷卻無奈以對的經驗亦有之。總之,這些土地炒作的遊戲,正因為首長的介入,而讓派系鬥爭有了新的權力和金錢爭奪的舞台。


很多人都說縣市長很大,也確實,縣市長是派系和政黨的兵家必爭之地。這幾個土地炒作的例子,就可以看出其權力之大從何而來。但這樣的經驗,僅限於急遽發展的都市邊陲區域,對於其他貧窮的地區來講,並不適用,因為這些縣市政府根本沒錢可以徵收土地,變更農地為建地也沒有意義。過去就曾有縣市政府因為沒錢徵收土地,而刻意調低欲徵收土地該年公告現值,引發抗爭的案例。因此所謂藉由炒作土地的「租」來發展派系的經驗,僅限於部分偏向都市化的地區,很有趣的是,也正因為都市化之故,地方派系的發展在人際網絡的面向上受到了新的阻礙,錢雖賺飽,選舉也贏了,但派系的力量卻因為政黨競爭而逐步勢微,甚至最後遭到政黨輪替。反而是沒有土地開發「租」可循的鄉下地方,派系因為人際網絡的連結依然堅強而持續具有影響力。都市化成為地方派系的兩面刃,只是當時身在其中者,或許渾然不覺。

土地政治歷史版:
是為政治故,土地需改革
http://blog.roodo.com/aswing1978/archives/43406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