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6日 星期日

誰能定義『分裂族群』?

by Spieler 2007/12/16

泛藍政客、統派媒體,乃至於一般民眾,經常不假思索,就評擊某人、某團體是『分裂族群』。前一陣子,教育部拆掉臭頭廟前的『大中至正』 ,換上『自由廣場』的牌,也有人說,這是『分裂族群』。

究竟什麼事『分裂族群』,就字義上,『分裂』為一般動詞,有分開、分解之意,這在字義上,並不會有太過歧異的見解。反而是『族群』,這在字義上,恐怕就要 較為審慎,在台灣版的維基百科有以下的描述: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6%97%8F %E7%BE%A4&variant=zh-tw

    族群爲概念較模糊的中文辭彙,在台灣地區使用頻率較高。族群可以指宗族、民族、民系、聚居部落,或依照人群的宗教信仰進行模糊規類,也可以根據出生地、祖籍地、居住地、工作地或語言對人群歸類。


原來說會造成『族群分裂』的大意,是會產生對不同宗族、不同民族、不同民系、不同聚居部落、不同宗教信仰者、不同出生地者、不同祖籍地者、不同居住地者、不同工作地者或不同語言者的分裂。這下罪過可大了,所以當某定族群有特殊利益、特權時,是不能說的。

如前一陣子,有台北市議員指出,台北市某眷村是可以不用市府『賣』的專用垃圾袋,郝市長馬上說,這是『分裂族群』;這分裂了台北市裡『必須用專用垃圾袋的 族群』與『可以不用專用垃圾袋的族群』。過去,中央政府檢討18%優惠利率政策的調整,KMT也說這是『分裂族群』;這分裂了『享有18%族群』與『非享 有18%族群』。這兩個『分裂族群』的例子,我們看到了特權與非特權的分野,如果不談,其實很多人蒙在鼓裡,還不知道!

然而拆掉臭頭廟前的『大中至正』到底分裂了什樣不同的族群?又是『贊成拆』、『反對拆』、『不贊成也不反對』這些三種不同的族群?還是『外省』、 HOLO、 HAKKA、原住民、新新住民五種族群的分類?其實,我可以確定,前者是正確的答案,而後者則是錯誤;原因很簡單,贊成要拆『大中至正』的不乏『外省』、 HOLO、HAKKA、原住民、新新住民五種族群的人,而反對的,也可都有上述的五大族群;雙方最大的差異是,一方要求要去除蔣介石的神格地位,而另一 方,卻是要繼續擁抱殺人超過千萬的蔣介石。

奇怪!民主社會不是每件事的每個人的意見都不太一樣,如果因公共政策意見不同、政見不同這也叫『分裂族群』,那大概只有在專制獨裁一言堂的國家、社會裡才 不會有『分裂族群』?!不過共產黨國家裡,也說『無產階級』、『小資產階級』、『資產階級』,憲法裡還規定必須是『無產階級專政』,這就不能也不會算是 『分裂族群』?

那麼我們台灣還是繼續『分裂族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