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4日 星期日

我是軍眷,我反對眷改條例

by 自由時報 2007/01/14

■ 林魚

報載,國親兩黨刻正推動「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草案」,一旦通過後,未來國庫將增加一兆五千億元的支出。雖然筆者是軍眷,而未來也將會是榮民眷屬,但筆者卻反對此一法案的通過。

最 主要的原因是,現行榮民的優惠與福利措施,比起一般的勞工或農漁民可以說要好太多了,舉例來說:一、榮民享有健保百分之七十的補助(退輔會補助百分之七 十、榮民自付百分之三十)。二、榮民至各榮民總醫院看診掛號均免費。三、榮民搭乘退輔會所屬事業之大眾交通工具享軍警票優惠。四、無住宅者優先入住各地榮 家。五、可享自用住宅水電減免優惠。六、榮民享有喪葬補助及墓地免費優待。

筆者的看法是,榮民過去對台灣或許有相當大的貢獻,也或許他們有些人現在仍是弱勢的群體,但三、四十年來政府對他們的照顧和優待,可說是盡心盡力,如今榮民的生活已經明顯改善,甚至超出一般的群體,一兆五千億元就應該省下來,用在其他群體或公共建設上才是。

筆者希望,基於「公平正義、弱勢優先」的原則,國親兩黨不應為了選舉考量而刻意拉攏榮民族群,並置廣大的人民於不顧,如此只會造成其他群體與榮民的對抗,甚至會讓族群間的對立更加嚴重。

(作者為軍人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