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辛的一個禮拜二
by 慕容理深 2007/10/25
威斯康辛的一個禮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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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擁有五百五十多萬人口的美國威斯康辛州而言,2006年11月7日是個大日子。在這個禮拜二,該州有兩百多萬人都作了這件事:投票。
這當然是個大日子:一口氣得選出聯邦參議員、聯邦眾議員、州長與副州長、州檢察長、州財務官、州務卿、州參議員、州眾議員、郡檢察長……「九合一選舉」?
不只!如下圖照片所示,另外還有四個職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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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完喔,選票底下那一行粗體字提醒選民要記得翻到背面。一翻過來,哇咧,又有三項!所以是「十六合一選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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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頁左邊那一欄有五格,最末那兩格是公投部分。兩道公投題目分別關於婚姻定義與恢復死刑,原文如下:
Question 1: Marriage. Shall section 13 of article XIII of the constitution be created to provide that only a marriage between one man and one woman shall be valid or recognized as a marriage in this state and that a legal status identical or substantially similar to that of marriage for unmarried individuals shall not be valid or recognized in this state?
Question 2: Death penalty in Wisconsin. Should the death penalty be enacted in the State of Wisconsin for cases involving a person who is convicted of first-degree intentional homicide, if the conviction is supported by DNA evidence?
所以,人家不只是公投併大選,而且還把十八項選擇全印在同一張選票上。既然公投、選舉都在一張紙上,必然是「一階段領票」啊!
威斯康辛州的作法並非特例。有許多台灣人曾經或仍然長期居住美國,其中有一部分人也擁有投票權,想必知之甚詳。就算沒在美國投過票,打聽探詢或上網搜尋亦可略知一二。
我從沒聽過有哪個美國政客指責這種作法,而講出類似「雞腿綁豬腿」(胡志強語)、「荒腔走板」(馬英九語)、「蓄意搞亂人民投票行為」(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語)、「容易造成人民投票無效,甚至讓人民誤觸法律」(雷倩語)、「強姦民意」(曾永權語)、「強迫選民領票」(王金平語)、「操控選舉」(郭素春、吳伯雄語)、「為了做票,已經走火入魔,喪心病狂」(吳敦義語)、會「選務出錯」(胡志強、廖風德語)、「勢必會引發混亂和重大衝突」(吳伯雄語)之類不成理由的理由。若這些國民黨人所言有理,美國老早就滅亡了。
蔣友柏曾指出,中國國民黨檯面上的一些政治菁英「以前被送到國外讀書,但回來後沒有把民主觀念帶回來,只是在現狀裡扮演一個角色」。他的批評一針見血;不過,還未到透骨入髓的地步。
事 實上,許多國民黨人在留學海外時,非但與民主觀念絕緣,甚至還充當反民主的馬前卒。而這些人回國之後,即使在享受別人犧牲生命、自由、青春所換來的自由 化、民主化成果之餘,仍持續抗拒著民主深化的浪潮。他們使用包括外國學歷在內等貼金技法,將自己形塑成為「菁英」,並相對地將廣大選民定位為認知、判斷能 力均不足以決定公共政策,而注定接受「菁英」領導的追隨者。在這些國民黨「菁英」的心目中,「民主」等於「人民請我來作主」。從過去的反對總統直選到現在 的阻撓公投,這些人真的是一路走來,始終反民主如一。
如果國民黨這些「菁英」還是對美國的選舉併公投實施方式茫無頭緒(還是裝傻?),不妨打個電話給目前還住在加州的該黨前中常委王又曾,請他幫忙收集一下資料…畢竟這年頭,眾多「同志」不若以往那麼樣地熱衷於往美國跑,而對於跟專制中國來往較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