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室退位優待條件 〉1912.02.12
by 雲程 2007/05/15
甲、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之條件
今因大清皇帝宣布贊成『共和國體』,中華民國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條件如左:
一、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尊號仍存不廢』。中華民國以『待各外 國 君主之禮』相待。
二、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歲用 四百萬兩 ,俟改鑄新幣後,改為四百萬元,此款由中華民國撥用。
三、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暫居宮禁』,日後移居頤和園,侍衛人等,照常留用。
四、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中華民國酌設衛兵,妥慎保護。
五、德宗陵寢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禮,仍如舊制。所有實用經費,並由中華民國支出。
六、以前宮內所用各項執事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以後不得再招閹人。
七、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其『原有之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
八、原有之禁衛軍,歸中華民國陸軍部編制,額數俸餉,仍如其舊。
乙、關於清皇族待遇之條件
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二、清皇族對於中華民國國家之公權及私權,與國民同等。
三、『清皇族私產,一體保護』。
四、『清皇族免當兵之義務』。
丙、關於滿、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條件
一、與漢人平等。
二、『保護其私有財產』。
三、『王公世爵,概仍其舊』。
四、王公中有生計過艱者,設法代籌生計。
五、先籌八旗生計,於未籌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餉』仍舊支放。
六、從前營業居住等限制,一律蠲除,各州縣聽其自由入籍。
七、滿、蒙、回、藏原有之宗教,聽其自由信仰。
修正清室優待條例
大總統令
派鹿鍾麟、張璧交涉清室優待條例修正事宜,此令。
中華民國13年11月5日
國務院代行國務總理黃郛
修正清室優待條例
今因大清皇帝欲貫徹五族共和之精神,不願違反民國之各種制度仍存於今日,特將清室優待條例修正如左:
第一條:大清宣統帝即日起永遠廢除皇帝尊號,與中華民國國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且之權利;
第二條:自本條例修正後,民國政府每年補助清室家用五十萬元,並特支出二百萬元開辦北京貧民工廠,儘先收容旗籍貧民;
第三條:清室應按照原優待條件第三條,即日起移出宮禁,以後得自由選擇住居,但民國政府仍負保護之責;
第四條:清室之宗廟陵寢永遠奉祀,由民國酌設衛兵妥為保護;
第五條:清室私產歸清室完全享有,民國政府當為特別保護,其一切公產應歸民國政府所有。
中華民國13年11月
雲程角批:
1. 大清皇帝退位後,中國政府仍待以「外國君主之禮」,這是什麼意思呢?
2.中華民國政府之所以會修正清室優待條例,是因為發生張勳策動的「溥儀復辟」。准此,溥儀被趕出宮禁,並不意外。
3. 從1912.02.12(退位)到1924.11.05(趕出宮禁)的這段期間 中國有兩位元首,一位是接受大清權力移轉後的大總統(袁世凱),另一位是失去中國統治權的大清皇帝嗎?
4. 「失去中國統治權的大清」是什麼意思?這個大清與中國是怎樣的關係?被保護國與保護國關係嗎?
5. 政權移轉公產與私產應清清楚楚,該保護要保護,該移交要移交。台灣政治人物不懂這套。
6. 大清皇室不必當兵。是把他們當成「特殊國民」還是「外國人」?
7. 當年修正條例曾提到「入籍」、「旗籍」,但現在已不可考。幾百萬甚至千萬人不見了嗎?
8. 「入籍」是什麼意思?外國人歸化嗎?「滿蒙回藏」不是本國人嗎?滿蒙回藏地,是否是中國?或是「大清帝國」的一部份?
9. 「八旗兵弁俸餉仍舊發放」?搞不好台灣軍公教「月退俸」與「18%」以其為準,甚或是其現代轉型版。太陽底下畢竟無新鮮事。只是,當時是以「血統」與「旗籍」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