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31日 星期四

孟德斯鳩論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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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論法的精神》

  摘者前語——中國第一部民法草案已於2002年12月23日提請人大審議;有法學專家引用孟德斯鳩的「所有權是道德神」的話來讚賞這部還沒有脫胎的草案,那麼就讓我們來看看200多年前的孟德斯鳩是怎樣評價當時中國的,看看今天的中國進步了多少?
  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拘於虛也;
  夏蟲不可以言於冰者,篤於時也;
  曲士不可以語於道者,束於教也。
  ——莊子《莊子·秋水》



(一)中國政體揭密
  政體有三種:共和政體,君主政體,專制政體。用最無學識的人的觀念就足以發現它們性質。我假定了三個定義或毋寧說是三個事實:共和政體是全體人民或僅 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權力的政體;君主政體是由單獨一人執政,不過遵照固定的和確立了的法律;專制政體是既無法律又無規章,由單獨一個人按照一已的意志與 反覆無常的性情領導一切。
  這就是我所謂的各種政體的性質。應該看什麼法律是直接從政體的性質產生出來的,這種法律便是依附於該政體最初的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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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專制權力的性質關係,施行專制統治的單獨個人也同樣地用一個單獨個人去替他行使他的權力。一個人的五官如果不斷地對他說「你就是一切,上天的兒子,別人什麼也不是」的話,他自然就懶惰,愚蠢,耽於逸樂。因此他把一切事務都放棄不管了。
  但是,如果他把國家事務交給幾個人辦的話,而這些人之間就要發生糾紛;都要陰謀設法成為他的第一奴才;而君主便又不得不親自執掌國政了。所以最簡單的辦法是把行政委託給一個宰相。首先,宰相要有和他同樣的權勢。在這種政體的國家裡,設置一個宰相,就是一條基本法律。
  據說,有一個人被指定為教皇,深感自已不能勝任,起初竭力推辭,後來他接受了這個職位並且把一切事務交給他的侄子管理。就職不久,他驚訝地 說:「我從未想到當教皇是這樣容易。」這在東方的君主們也是一樣,這就是為什麼連嬰兒和白痴也時常成為那個幾億人口的大國君主的原因。
  東方的君主們蜇居在像監獄的深官裡,太監使他們的心思和精神日益頹廢,甚至常常使他們不知道自已的地位,人們把他們從『監獄』裡拖出來,放 到皇位上,他們開始是驚愕的;但是,在他們設立了一個宰相的時候,他們便在後宮放縱獸慾;在一個頹唐的朝宮裡,他們遵循著最愚蠢的反覆無常的癖好,他們從 來就沒有想到當君主是那樣容易的。
  帝國越大,後宮也越大,因而君主越沉醉於歡樂。所以,在這些國家裡,君主應治理的人民越多,便越不想治理;就越需要一個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人,事情越重大,君主便越少思索。

  (二)中國統治揭密
  我說過;共和政體的性質是:人民全體或某個家族,在那裡握有最高的權力;君主政體的性質是:君主在那裡握有最高權力,但是他依據既成的法律行 使這一權力;專制政體的性質是:一個單獨的個人依據他的意志和反覆無常的愛好在那裡治國。這就使我能夠找出這三種政體的原則。這些原則是自然而然地從那裡 推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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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和國需要品德,君主國需要榮譽;而專制政體則需要恐怖。對專制政體,品德是絕不需要的,而榮譽則是危險的東西。
  在專制政體之下,君主把大權全部交給他的委託的一個人或幾個人,而這一個人或幾個的從政水準和道德良心對人民來說就像賭博押寶一樣。那些有強 烈自尊心的人們,就有可能在這種情況下進行革命,這樣專制政體的獨裁需要恐怖壓制人們的勇氣,窒息一切野心,消滅人的品德與榮譽感。否則專制就無法實行。

  一個寬和的政府可以隨意放鬆它的權力,而不致發生危險。因為它是依據它的法律甚至它道義的力量來維持自已。但在專制政體之下,當君主有一瞬間沒有舉起 他的手臂的時候,當他對那些居有不同於專制觀念的思想的人們不能要消滅就立刻消滅時候,那一切便都完了,因為這種政府存在的動力——恐怖——已不再存在, ---------。

  在專制的國家裡,政體的性質要求絕對服從;君主的意志一旦發出,便應確實發生效力,正像球戲中一個球向另一個球沖撞時就應該發出的效力一樣。

  在專制國家裡,絕對所謂調節,限制,和解,條件,等值,商談,諫諍這些東西;完全沒有相等的或更好的東西可以建議;人就是一個生物,是一個生 物服從於另外一個發出意志的生物罷了。中國所謂的『武死戰,文死諫』的思維是奇怪的,出現這種事情也是罕見的。相反中國的『武官怕死,文官愛財』是普遍 的,這就是中國屢被弱小民族征服的原因。

  在那裡,人們不得不把壞的命運歸咎於命運之無常,也不得表示對將來悲慘命運的畏怕。在那裡,人的命運和牲畜一樣,就是本能,服從與接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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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國教育揭密
  教育的法律是我們最先接受的法律。因為這些法律準備我們做公民,所以每一個個別的家庭都應當受那個大家庭的計劃支配,這個大家庭包含著全體個別的家庭。

  如果全體人民有一個原則的話,那麼作為全體人民的構成部分的家庭也要有這個原則。因此,教育的法律在各種政體下也將不同。

  共和國家的教育應當是提高人們的心智,而專制國家的教育所尋求的降低人們的心智。專制國家的教育就必須是奴隸性教育了。甚至對那些處在指揮地位的人們,奴隸性教育也是有好處的,因為在那裡沒有當暴君而同時不當奴隸的。它將恐怖置於人心裡,達到降低人們心智的目的。

  絕對的服從,就意味著服從者是愚蠢的,甚至連發命令的人也是愚蠢的,因為他無須思想,懷疑或推理,他只要表示一下自已服從的意願就夠了。

  在專制國家裡每一個家庭就是一個個別的帝國。那裡的教育主要是教人怎麼樣相處,『為人只講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所以範圍是很窄狹的;只是 把恐怖置於人們的心中。三分不痛不癢的真話與七分結結實實的假話結合得天衣無縫。這種教育把一些極簡單的宗教原則當知識置於人們的精神中而已。在那裡,知 識招危險,競爭足以惹禍;至於品德,亞里士多德不相信上述品德是屬於奴隸的。這就使這種政體的教育範圍極為狹窄。
  因此在這種國家裡,教育從某些方面來說,是等於零的。它不能不先剝奪人們頭腦中應得的一切,然後再給人們一點點的東西;不能不由培養壞臣民開開始,以便培養好奴隸。

  啊!專制國家的教育怎有可能致力於培養一個為公眾疾苦而獻身同公眾共疾苦的好公民呢?這樣的公民如果愛他們的國家的話,便要產生企圖解放專制政府的動力。這種企圖要是失敗了,他自已也就完了。如果成功的話,他便有使自已連同他的君主和帝國同歸於盡的危險。

(四)中國法律 君主 禮義 王宮等揭密
  什麼叫專制政體?耶蘇會的教士說:路易斯安納的野蠻人需要果子的時候,便把果樹從根部砍倒,採摘果實。這就是專制政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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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專制政體的恐怖原則統治下,膽怯,愚昧,沮喪的人民是不需要許多法律的。在專制政體之下,一切事物的運轉只取決於兩三個概念,就像我們訓練野獸時,要特別注意不改變它的主人,不改變所教的東西和所教的步法。這樣只要通過兩三個動作,把印象灌入腦子裡就夠了。

  一個幽居在深宮中的君主,倘使他一旦離開他那淫佚的地方,便要引起那些幽閉他的人們的憂慮。他們不能容忍君主的人身和權力落到別人的手裡。造成國家分裂。因此君主很少親自作戰,並且幾乎不敢通過他的將官進行戰爭。

  這樣一個君主,在宮中沒任何人敢違抗他,已成習慣,當他看到人們反對他向他進攻時,他是憤怒的。通常,他就被憤怒或報復的情緒所支配。加之他不懂什麼是真正的光榮。所以他所進行的戰爭便充滿著戰爭自然的狂暴,他所遵守的國際法範圍,比其它國家都狹窄。

  這樣一個君主的缺點是很多的,所以他的左右的人們很怕他的天然愚蠢暴露在陽光之下和他的全體臣民面前。他隱藏在深宮中,沒有人知道他的真實情況,就是有人知道了也不敢說出來,他以聖人陛下英明無所不知的形象管理著國家,好在專制國家的人民只需要君主的名義治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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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制政體的原則是恐怖;恐怖的目的是平靜。但這種平靜不是太平,它只是敵人要佔領的城市前的緘默而已。

  專制的力量不在於國家,而在於建立國家的軍隊,所以要防衛國家就必須要保有軍隊;不過有時軍隊對於君主也是危險和可怕的。那麼我們怎麼才能使國家的安全和君主的人身安全相調和呢?

  請看俄羅斯的政府以何等的勤勞企圖脫專制政體,它解散了龐大的軍隊,減輕了刑罰,建立的法院,開始傳授法律知識,訓育人民。以求得國家的安全和君主的安全相調和。但是還有一些特殊性因素存在,這些因素也許要再把它拖進那專制的災難之中。

  專制國家最害怕變化,尤其是社會發展變化。最好是什麼也不修復,什麼也不改進。蓋房子夠居住便罷,種地不挖掘壕溝,也不栽樹,栽上的死了便罷;什麼東西都取自大地,但不還給大地任何東西。全都是荒蕪的地方,全都是沙漠,漫無邊際的風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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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王的家庭就像專制政體一樣。它本身太虛弱,而它的首領太有權力,它看起來強大,但瞬息間就可能滅亡。阿爾達克塞爾克塞斯把它的所有兒子全都 殺死,因為他們陰謀反對他。五十個兒子都反對父親,是非常不可能的。這種事件是出於東方後宮的中的欺詐背叛和奸計。歷史上層出不窮的龐大帝國一夜就垮台的 事太多,以後還會出現的。

  從上面所說,就好像人類的天性將不斷起來反對專制政體一樣。但是雖然人民熱愛自由,憎恨殘暴和專制,大多數人民還是屈從於專制政體之下,這是 容易了解的。要形成一個寬和的政體,就必須聯合各種權力,加以規範和調節,並使它們行動起來,就像是給一種權力添加重量,使它能夠和另一種權力相抗衡。這 是立法上的一個傑作,很少是偶然產生的,也很少是僅憑著謹慎的思索所能成就的。專制政體正相反,它彷彿是一目了然的。它的各部分都是一模一樣的;因為只要 有人欲,就可以建立專制政體,所以是誰都會這樣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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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國財富 貧窮 自由揭密
  專制國家法同虛設,沒有法律。每個人的財富與貧困都是不穩定的。貿易得不到保障,貪污成為一種普遍行為受到眾人的羡慕,到處都是苦難,誰都不安全。

  那裡所謂財產的讓與。在一個沒有固定財產權的國家,人民依賴自身或暴力多於依賴財產。

  財產的讓與,在政治寬和的國家,自然是許可的。在共和國更是如此,因為它對公民的正直有較大的信任,又因為這種政體激勵溫仁寬厚;這種政體是 每個國民所喜愛的。假若羅馬的立法者曾建立了財產讓與制度的話,就不致發生那麼多民事糾紛和叛亂,也就不必經歷災禍的危險和補救的困難。

  在專制國家,由於人民的貧困與財富的不穩定,自然產生了重利盤剝。第個人的放款所冒的風險越大,他的錢的價值也就越高。因此,這些不幸的國家到處是苦難;一切都被掠奪,甚至連人民告貸的門路也沒有。
  所以在這種國家裡,除了皇家國營,其它商人不能經營大規模的貿易,他的收入僅僅足以餬口。如果他購進大批貨物的話,則購貨資金利息上的損失將要多於從貨物所可賺得的錢。因此,這種是幾乎沒有貿易法律的,法律被減縮到僅僅剩些警察法規而已。

  一個政府,如果沒有做不正義的事情的爪牙,便不致成一個不正義的政府。但要這些爪牙不給自已撈一把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專制國家裡,貪污受賄便是當然的現象。

  在這種政體下,貪污是一種普通的犯罪,所以懲罰和沒收財產是有用處的。可以安慰人民『瞧!我們是多麼公正』。沒收得到的錢是很可觀的的貢稅, 是君主不可能從凋零不堪的人民徵收得到的。而且在這些國家裡,沒有一個家庭是君主們願意保護的,雖然君主們都號稱自已是愛民如子。

  在政治寬和的國家裡,情形是安全不同的。沒收會使財產權不穩定,會掠奪無辜的子女;會在應該懲罰一個罪犯時候摧毀整個家庭。在一個共和國裡,剝奪一個公民必要的物質生活,便是做了一件壞事,就是破壞了平等,平等是共和政體的靈魂。

  在專制國家中,權力是全部授予了受權力委任的人的。宰相就是專制君主本身;每一個個別的官吏就是宰相本身。專制的法律是虛設的,而君主的意志 就是法,而君主的意志又又反覆不定,難以捉模,於是,所有的官員都經常感到無所適從,只能在自已的管轄權內曲解上意,遵從自已的意志。因此專制政體的威權 反覆不定,專制政府的官員同時是最服從的也是最自由的。

  在專制政體下,威權總是反覆不定的。最低級別的官吏的權威也不比專制君主的權威穩定。而在政治寬和的國家內,無論是在那裡法律都是明智明晰 的,並且是家喻戶曉的;所以即使是最小的官吏,也能夠有所遵循。但是在專制國家裡,法律僅僅是君主的意志而已。即使君主是英明的,官吏們也沒法遵從一個他 們所不知道的意志!那麼官吏們當然要按自已的意志作為了。

  加之,由於法律只是君主的意志,君主只能按照他所懂的東西表達他的意志,結果,便需要無數的人替君主表達意志,他們在無數場合學著君主的樣子一遍又一遍地表達著自已並不真正甚至煩惱的君主意志。
  最後,由於法律是君主一時一地一事的意志,所以那些替他表示意志的官員們就必然像君主一樣,突然在上述情況下表達自已的意志,或不合時宜地把君主的意志照抄過來,造成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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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制國家有一個習慣,那就是下級不能不給上級送禮,而上級對下級沒有任何義務,於是上下級合夥對人民沒有義務。如果下級想升官的話更是如此, 在這種政體下,沒有人認為自已對社會負有責任,是公民;人人都認為每個上級對下級都沒有義務,只有人民對各個上級有義務。人們認為彼此之間的唯一聯繫就是 一部分人加給另外一部分人的懲罰;是一大部分人為一小部分人提供利益。在這種政體下,事務是很少的;在那裡,人民很少有機會謁見大人物,向他提出自已的要 求,提出的抗訴就更少了。人民對大人物的謁見是大人物平易近人英明的表現,而不是為人民解決實際問題。

(六)中國奢侈 改朝換代揭密
  奢侈和財富的不均永遠成正比例的。如果全國的財富都公平分配的話,便沒有奢侈了;因為奢侈只是從他人的勞動中獲取安樂而已。

  如果要使財富平均分配,法律就只能給每個人以生活上所必需的。如果超過這個限度,就會有浪費,有人得利,就會有不均現象。
  如果生活的必需等於一個一定的金額,奢侈對於那些僅夠維持生活的人們來說就等於平零;如果一個人的財產恰巧等於該金額的一倍,那麼他的奢侈便 等於一;財產等於後者一倍的人,他的奢侈便等於三;如果再加倍,奢侈便等於七;所以假若後面的人的財產老是加倍於前面的人,奢侈的增加速度『一倍加一』, 順序如下:1,3,7,15,31,6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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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剛才提到,在一個財富較平均的共和國裡,是不可能有超出前三個數的奢侈的;我們在第五章裡看到,這種分配上的均等是共和民主政體的優越之 點。因此,一個共和國,奢侈越少,便越完善。初期的羅馬人不奢侈;拉棲代孟人不奢侈;在平等沒有完全失掉的共和國裡,商業,勞動和品德的精神使每一個人能 夠而且願意依靠自已的財產生活,結果就沒有過多的奢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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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按照君主政體的政制,財富的分配很不平均,所以奢侈是很必要的,要是有錢人不揮霍的話,窮人便要餓死。在這種國家中,財富越不均,富人的 花費就應該越大,又如我們已說過的,奢侈也應該按這個比例增加。奢侈所需的財富是通過剝奪了一部分公民的生活必需品才增加的,因此必須把剝奪的東西歸還給 他們。
  既然如此,要保存一個君主政體的國家,奢侈的程度就應當從農夫到手工業者,到大商人,到貴族,到官吏,到王公,到大包稅人,直到君主本身,一層層地增加。

  奢侈在專制國家內是人們濫用他們奴役別人中得到的好處。財富分配的不均可以達到任意的程度,所以專制政體下的奢侈是不可避免的。當一個主人派 一個奴隸去對其它的奴隸進行暴虐統治的時候,這個被派的奴隸對於明天是否還能享受今天這樣的幸福是不得而知的,所以他唯一的興趣就是滿足於目前的驕傲,情 慾與淫佚,抓緊時間貪污和奢侈。

  中國皇帝總是提倡勤勞和儉樸,可立朝不出三四代就又開始奢侈,腐化,這是專制政體的宿命,因為奢侈存在於專制的本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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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奢侈不可避免,於是專制政權改朝換代也不可避免。中國歷史上有過二十二個相連續的朝代,也就是說,經歷的二十二次改朝換代的一般革命——不算 無數次特別的革命。最初的三個朝代歷時最長,因為施政明仁智,而且地域也不像後代那麼大。但是大體上我們可以說,所有的朝代開始時都是相當好的。品德,謹 慎,警惕在中國都是必要的;這些東西在朝代之初還能保持,到朝代之尾就沒有了。實際上開國皇帝是在戰爭的艱苦中成長起來的,他們推翻了耽於荒淫奢侈的皇 室,當然是崇敬品德,害怕淫佚;因為他們體會到了品德的有益,也看到了淫佚的害處。但是在開國之初的三 四個皇帝之後,後繼的君主便成為腐化,奢侈,懶惰,淫佚的俘虜;他們把自已關在深宮裡,精神裒弱了,壽命短促了,皇室裒微下去;權力外移,權貴興起,宦官 獲得寵信,登上皇位的又都是一些孩子;這樣皇室就成了國家的仇敵 ;住在宮中的懶漢和執撐大權的各級官吏使人民破產,篡位的人殺死或驅逐了皇帝改變年號,又另外成立一個與以前一樣的皇室和政權,這個皇室和政權的第三或第 四代的君主就又開始重複上一次的故事。

(七)中國禮教 貿易揭密
  中國人的生活完全是以禮教為指南,但他們卻是地球上最會騙人的民族。這特別表現在他們從事貿易的時候。雖然貿易會很自然地激起人們的信實感 情,但他卻從未激起中國人的信實。向他們買東西的人要自已帶秤,每個商人有三種秤,一種是買進用的重秤,一種是賣出用的輕秤,一種是準確的秤,這是和那些 對他們有戒備的人們交易時用的。我想這種矛盾是可以解釋的。

  中國的立法者有兩個目的。他們要老百姓服從安靜,又要老百姓勤勞刻苦。因為氣候和土地性質的關係,老百姓的生活是不穩定的;除了刻苦和勤勞外,是不能保證生活的。

  當人人服從,人人勞動的時候,國家的處境就是幸福的了。由於需要或者也由於氣候的關係,人類都有貪利之心,而中國人的貪利之心是不可想像的, 但法律沒有想加以限制。在中國,一切用暴行獲得的東西都是禁止的;一切用術數或狡詐取得的東西都是許可的。因此讓我們不要把中國的道德與歐洲的道德相比較 吧!在中國,每一個人都要注意什麼對自已有利;如果騙子經常關心著自已利益 的話,那麼,容易受騙的人也就應該注意自已的利益了。在拉棲代,偷竊是准許的;在中國,欺騙是准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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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帝的官員也在欺詐,最典型的就是他們頒布的那些法律和文告,那些長篇大論,文辭華美的朝文,但都是表面理直氣壯實則無內容,只討每 階上級直到皇上喜歡的大空話,根本就不準備讓人執行。一位聰明的中國官員曾說:「皇帝以下的所有官員都是壞蛋,全該殺掉,但殺了我們沒有用,下一任仍會和 我們一樣壞,中國只有靠壞蛋才能治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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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民族的不同性格都是品德和邪惡的混合,是好和壞的品質的混合。混合得好的時候便產生大的好處,這些好處常常是人們沒有料想到的。有的混合產生巨大的壞處,這些壞處也是人們所沒有料想到的。

  無論那一個時代,西班牙人都以信實著稱。查士丁告訴我們,西班牙人保管寄存錢物是忠心耿耿的;他們寧死也要保守秘密的。他們過去時代的這種忠 實,今天仍然存在。凡是在卡迪斯進行貿易的國家都把財產託付給西班牙人;他們從來沒有後悔過。但是這種令人羡慕的品質和他們的懶惰混合起來,便產生的對他 們有害的結果,這就是:敬仰歐洲各國人民都在他們的眼皮下經營了西班牙王國的全部貿易。

  中國人的性格混合是另外一種混合,和西班牙人的性格恰恰相反。中國人信譽不好尤其是在貿易中,生活的不穩定使他們有一種不可想像的活動力和異 乎尋常的貪得欲,所以沒有一個經營貿易的國家敢於信任他們。這種所公認的不忠實使他們得以僅保持對日本的貿易。雖然歐洲商人從中國北方沿海的省份和日本人 進行貿易是很便利的,但是沒有一個歐洲商人敢於用中國人的名義進行對日貿易。

(八)中國南方 北方 風俗揭密
  寒冷使人勇敢,炎熱使人怯懦,中國北方的人民比南方的人民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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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奴役和氣候性質的關係並不少於民事的和家庭的奴役和氣候性質的關係。現在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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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已經指出,炎熱的氣候使人的力量和勇氣萎頓;而在寒冷的氣候下,人的身體和精神有一定的力量使人能夠從事長久的,艱苦的,宏偉的,勇敢的 活動。不僅在國與國之間是如此,即在同一國家的地區與地區這間也如此。中國北方人民比南方人民勇敢,朝鮮南方人民不如北方人民勇敢。

  因此,當我們看到熱帶民族的怯葸常常使這些民族成為奴隸,而寒冷氣候的民族的勇敢使他們能夠維護自已的自由,我們不應感到驚訝,這是自然的原因所產生的後果。
  在亞美利加也是如此。墨西哥和秘魯的專制國家都是接近赤道的;差不多所有自由的小民族在過去和現在都是接近兩極的。

  從剛才所說,我們可以獲得一個結論,就是;對一個大國的君主來說,正確的地為他的帝國選擇首都是一件重要的事,如果他把首都設在南方,就有失 掉北方的危險;如果他定都於北方,他就會容易地保有南方。我談的不是特殊的情形。機器常常有許多磨擦,使理論上的效果發生變化或遲緩;政治也是一樣。

  人類受多種事物支配,就是:氣候,宗教,法律,施政準則,先例,風俗,習慣。結果就在這裡形成了一種一般的精神。

  在每一個國家裡,這些因素如果有一種起了強烈作用,則其它因素的作用將在同一程度上被削弱。大自然和氣候風俗是野蠻人的唯一統治者;中國人受風俗支配,而日本則受法律的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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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制國家的風俗和禮儀,決不應該加以改變,這是一條重要的準則。沒有比這樣做更能迅速地引起革命。因為這些國家就像沒有法律一樣,只有風俗和禮儀。如果推翻風俗和禮儀,就是推翻一切。

  法律是制定的,而風俗則出於人們的感悟。風俗以人民『一般精神』為淵源;法律則來自『特殊的制度』。推翻『一般的精神』和變更『特殊的制度』是同樣危險的,甚至是更為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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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用法律的方式改變風俗,那是暴戾。最好的例子是應該是滿清入關,剃髮易服,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
  我們已經說過,法律是立法者創立的特殊的和精密的制度;風俗和習慣是一個國家一般的制度。因此,要改變這些風俗和習慣,就不應當用法律去改變。強行用法律改變將顯得過於橫暴,如果用別人的良好風俗和習慣來改變自已的風俗和習慣就要好一些。
  因此一個君主如果要在他的國內進行巨大的變革的話,就應該用法律改革法律所建立的東西,用習慣去改變習慣所確定了的東西;如果用法律改變應該用習慣去改變的東西的話,那是極糟的策略。
  那個強迫俄羅斯人把鬍子和衣服剪短的法律,以及彼得大帝讓進城的人把長袍剪短到膝蓋上那種暴戾的做法,就是苛政。我們有防止犯罪的手段,就是 刑罰。我們有改變我們習慣的手段,那就是創立典範。這個國家開化得又容易又迅速,就足以說明這位君主對他的人民的看法未免太壞了。這些人民並不是他所說的 那樣如同野獸一樣。他所使用的暴戾手段其實是沒有必要的。如果他用溫柔的方法也一樣能夠達到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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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他當時並不需要用法律改變他的國家的風俗和習慣他只要提倡別人良好的風俗和習慣就夠了。
  一般說來,各族人民對於自已原有的習慣總是戀戀不捨的。用暴力取消這些習慣,對他們是悲慘的。因此,不要去強行改變這些習慣,而是要引導他們自已去改變。
  一切不是由於必要而施用的刑罰都是暴虐的。法律不是一種純粹的「權力作用」;在性質無關緊要的東西上就不屬於法律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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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俗和禮儀不是立法者所建立的東西,因為他們不能建立也是不願建立的。
  法律和風俗有一個區別,就是法律主要規定「公民」的行為,風俗主要規定「人」的行為。風俗和禮儀有一個區別,就是風俗主要關係人的內心動作,禮儀主要關係人的外表動作。
  在一個國家裡,這些東西有時候被人混淆了。萊喀古士把法律,風俗和禮儀混合在同一個法典裡;中國的立法者們所做的也是一樣。
  中國和拉棲代孟的立法者們把法律,風俗和禮儀混淆在一起,我們不應當感到驚奇,因為他們的風俗代表他們的法律,而他們的禮儀代表他們的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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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的立法者們所做的尚不止此,他們把宗教,法律,風俗,禮儀都混在一起。所有這些東西都是道德。所有這些東西集在人的身上就是品德。這四者的箴規,就是所謂的禮教。


一七四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