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2日 星期二

賀德芬:施明德非公職 受供養又何妨?

by Ashinakhan 2006/08/21:



賀德芬:施明德非公職 受供養又何妨?

我的看法:


1. 賀大教授說的沒錯。錢的事的確是你情我願,高興就好。在這個邏輯下我國也不應該禁止娼妓業,不是嗎?如果我沒記錯,那些娼妓好像也沒有人一個是服公職的;
2. 前面很多大大指出來了,繳贈與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希望施先生和金主都沒忘了這件事;
3. 「賀德芬指出,這些政治人物可以給商人諸多利益,而這些利益都是從人民身上剝削而來」。天啊!我都不知道政治人物給商人的利益都是 從人民身上剝削而來?賀大教授啊,萬一大家隨便給您一個反例,您要怎麼自圓其說呢?您在課堂上是用這種水準的邏輯在教學生嗎?哀哉台灣的法學教育!
4. 賀大教授大概忘了,施先生今天是試圖出來影響公眾意見的,所以他的一言一行都需要接受大家檢驗。如果公眾接受了施先生的看法,我們就會換一群當權的政治人物,而這群政治新貴又會重新把利益分配給商人,那他就會成為下一波政商勾結的始作俑者。請問,在公眾決定要不要接受施先生的看法之前,該不該先知道他與金主之間的利害關係?還是您覺得只有綠營的人該被檢驗,反綠的人都可以不受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