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英雄便投降?
一封「公開信」,將被延安城管踩頭的自行車店主劉國鋒架到盛夏的火上。這封及時雨一般的「公開信」意在為城管開脫,以常情推理,此信必不是受害人的意願表達,但當局必有能力使當事人接過這盆屎,並自若地扣在自己頭上。城管用一個受害者的榮譽洗白了自己,也使急速展開的追窮寇運動,驟然冷卻下來。
車主成了一個可憐的投降者。
設身處地考慮,在無所不能的公權力面前,他也不得不委曲求全,以苟且者合謀者的角色斷送自己的聲譽。毋庸置疑,他一定經歷了內心的煎熬:關閉求正義的心扉,接受當局強加的表態,不是一個輕易就能跨越的心理門檻。他跨過去了,在權力的扶助下,似乎輕鬆地跨過去了,相逢一笑泯恩仇,他與城管的恩怨消解了,卻把為他呼籲的輿論置於極其尷尬的境地。他等於變相地出賣了正義。
人性黑暗至於斯?這使得對其隱隱抱有期待的正義之士失落,甚至絕望。但無論如何,他也做不了英雄或烈士,那是天真的知識分子和意見領袖們的臆想。國人在遭受人格侮辱、身體凌辱,甚至危及生命的情境下,少有敢於抽刀向施暴者的,多的是自虐式的抗議,從下跪、上訪、自焚到刺向更弱者——濫殺無辜。這也是民間視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楊佳、馬加爵、夏俊峰等人為英雄的原因。
如果沒有視頻上傳,踩了腦袋就踩了腦袋,劉國鋒沒準兒就認命了,因為不論走那條道,他都不是城管的對手。擁有微微超標三十多層「城管大樓」、局長享用相關企業進貢豪車的城管,是政府管理城市的強力執行機構,擁有事實上不受責任追究的豁免權。不明白這一點,你就無法明白那段視頻裡的情景:公家人竟然像對付仇敵一般,以腳跺頭。那種勇猛,以及由此生出的快感,豈是書生們所能意會的?
政府是一個神聖自足的存在,公務員是管理國民的工具,這是中國大陸的基本知識。他們自己就是法律的化身,侵犯或冒犯其人便是侮辱法律,便要教你嘗嘗執法者的厲害。他們並非出於對法律的敬畏才執法,很多時候他們是為了自己的威風而戰。他們習慣於把職務行為視為自己的權力,一種可自由裁量、變現的流通物,他們一定要讓你意識到他們的價值。從一個片警、街道辦事員到大大小小的官員,看看他們的身體語言,他們對國民的態度,你就應該知道,誰才是國家的主人。這也是我們在與各類政府部門打交道的時候,為何自甘卑賤而不反抗的根源。
延安自行車主劉國鋒是一個識時務者,多年的人生經驗使他明白,自己惹不起公家人,但這次,不知怎麼,他就摟不住火地發作了一次,令他沒想到的是,報復是空前的,他一定被嚇傻了,如果沒有好事者的視頻傳播,如果激不起輿論的興趣,他就白挨打了。如果不服,一系列果斷的措施將會使他陷入困境。他當然從輿論關注中獲益,局長貌似恭敬的道歉,醫療費,及外人無法得知的和解費,讓他享受權力低頭的快感,也是他人生獨有的高峰體驗:似乎被作為一個人尊重了一回。但那是暫時的,是犯事者為了擺脫輿論困境的權宜之計,你得為這種尊重付出代價。「在這個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對,但客觀的說,我也有一定責任,我想,當時我如果能冷靜處理,不要太過衝動,也許可以避免肢體上的衝突。」通過「主動」攬責,極大減輕了城管作惡者的罪責,劉國鋒以詆毀奮起反抗的「血性」完成了自我否定,這才是城管當局最想告誡國民的真理:面對公權力,你們必須放棄反抗的意志,無條件服從施暴者的現場管制,接受最好,即便感覺受了委屈,也得事後通過其他途徑尋求公正;政府就是真理,得罪了政府,你將無路可走。
一個大陸人,在任何時候都不可能是法律意義上的自由人,國家權力會通過各種管道降服你,成為順民幾乎是唯一的出路。那些「雜音」,比如要求官員公佈財產的,女權主義者葉海燕在廣西博白的遭遇,河南政協委員趙克羅的下場等等,無一例外都嘗到了國家的滋味。
一個人人無法自清的社會,國民不得不事事苟且。大家都泡在國家的髒水湯鍋裡,身上都不得不帶有污痕,通過法律或單位都能將你制伏。當你發出自己的聲音,跟某一級組織或國家對抗時,你就是國家的敵人,平時假寐的法律條列及其執行人,剎那間就會被一道指令驅動起來,一起全方位地撲向你。
一個無個人意願的國度。只有組織需要的「意願」。
每一起尊嚴甚至生命的喪失,都被迫以更屈辱的方式得到補償。正義一次次倒下,又一次次站起來,但已經越來越可疑了,他的存在就是為了讓他們完成一次次苟合?尊嚴與錢的轉化或兌換模式,加害方與受害方甚至爛熟於心,受害方無非是:動員輿論,獲得最大的利益,然後與官方苟合,最後消失在公眾視野之外。正義死了。對官方而言,他們樂於用錢解決一切願意達成和諧結果的事件。事情變得非常滑稽,為弱者和受害者呼籲正義的人,眼睜睜看著自己繳納的銀子進入人家的腰包,官方事實上並未付出任何東西:納稅人的血汗,不值錢的集體名譽。他們是最大的贏家。
不論我們如何出離地憤怒,受害人的「投降」其實在意料之中:一個無法治保障的社會,少有做得了英雄的國民,在遲遲不能進化為公民的群體裡,暴民即順民,反之亦然。我們唯一要吸取的教訓是,對受害者不可冀望過高,他們是在現實中國泥坑裡蠕動的生物,他們比我們更機敏,在運用同情心的時候,應當充分考慮到這一點——但若只為正義而戰,就可忘掉他們,別讓其苟且的行徑影響了我們追求正義的勇氣。
(註:本文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作者微博為http://weibo.com/ftly。本文編輯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