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9日 星期四

一等公民 橫財免稅


王燦興 2012/11/29

財政部公告明年度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確定調高三.四七%,退職所得扣除額提高至七十五.八萬元,以及十八%利息所得適用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二十七萬元,這兩項幾乎退休軍公教獨享的扣除額一○二.八萬元,以最單純的申報戶計算,單身免稅額八萬二,標準扣除額七萬二,等於年所得一一八.二萬元完全免稅, 如果單身七十歲是一二二.三萬元;兩夫妻都超過七十歲的退休軍公教是二一八.四萬元免繳稅。

反觀月薪22K的上班族,假設沒有其他收入,年所得二十六.四萬元,免稅額每人八二○○○元,標準扣除額七萬二,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一○四○○○,共二十五萬八千元,課稅所得六千元乘以稅率百分之五,繳交三百元,如果兩夫妻皆22K,則繳交六百元所得稅。兩相對照,舉世都會說,這是令人髮指的不公不義, 這也是台灣的現狀。

泛軍公教包括公營事業官股事業十三%與政府出資設立基金的退休支出,一年絕對超過三千億,這些所得都是上班在職的遞延所得,是過去從沒繳稅的橫財,而所得稅法的退職所得扣除額與十八%免稅,長期公然包庇軍公教避稅節稅,立法院跟政府放任如此嚴重流失的稅基,明顯是對所有非軍公教人民的租稅剝削,也是世代的不公平正義,在退休制度還沒一次到位修改之前,就源扣繳採取分離課稅,譬如還原各種給付總退職年所得三十萬以下免稅,超過部份累進高稅率,三十至六十萬二十%,六十至九十萬四十%,九十萬至一百二十萬六十%,以上八十%, 課徵期限直到十八%與全國單一年金制度改革完成,這是最有效率的修法方式,只需要修改所得稅法即可,年金跟十八%改革可以同時匯集全民意見進行,也是即刻改善財政、縮小軍公教與多數人民退休金差距的具體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