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5日 星期日

台灣獨立:個人主義觀點

by  t'kaosis 2012/1/29

部分台灣人長期以來在所謂「有國才有家」的教條底下成長,對「國家」多少都帶有直接的情感。其中有些人的情感是基於台灣這塊土地,有些則是基於國旗一類的象徵物。

不過,無論如何,若絕大多數人都將國家或民族當作自己服務的最終對象,將會使極少數人更有機會藉國家這項工具侵犯他人。所以,如果我們不容許任何人以國家和民族的名義侵犯人權,就不能只是把國家與民族這些對象當成最終目的。

那麼,國家究竟又是為了什麼而存在?

此時,如果從個人主義出發,那麼個人的利益才是最終目的。如此一來,我們便會把個人當作最終的服務對象。換句話說,要愛的不是國家與民族,而是其內的每一個個體;至於不論是國家、民族還是政權,都只是為了保護個人而設的工具而已。

在這樣的觀點下,我們又有什麼理由主張台灣的獨立建國或正名呢?

首先,台灣的獨立意味著由台灣本地人主持台灣本身的命運。如果說台灣這個國家做為保障個人權益的工具,而這樣的工具又能透過民主制度掌握在每一個台灣人的手上;那在此狀況下,所有台灣人的個人權益,就會比起國家這項工具受人宰制時來得更有保障。

至於統一論者,則是將這樣的工具,或者所謂主權,一定程度上出賣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我們或許可以藉此獲得某些利益,但如果喪失了對國家這項工具的主導權,那我們對自身未來命運的掌握程度就降低了,不確定性也增加了。

有些人認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此一現狀實質上已經等於台灣獨立;這沒有錯,但是如果在各種獨立方案中能有所選擇,那現狀不會是最好的選項。反之,若建立一個全新的國家,至少會有兩點理由比維持中華民國體制更優秀:

第一點,在於可以直接跳脫缺陷層出的憲政基礎;具體來說,所謂的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體系從一開始就缺乏系統,而後也不適於台灣這個對象。同時,中華民國舊體制很多時候都從國家出發,或以國家為目的;換句話說,注重於守護國家,而不是維護個人權益。

只不過,此點利益理論上不需要改國號也可以辦到。

至於第二點,則是可以免除「中華民國」所帶來的歷史記憶的困境,這才是必須更改國號的真正理由。只要「中華民國」此名稱延續,就總是要追溯到一個脫離它目前所在土地上的歷史,包括它所謂的國慶日。

其實第二點歷史問題也正是第一點制度問題的來源:在中華民國政權草創的時代,絕大多數台灣人並沒有機會參與,因此中華民國的制度基礎與各種文化象徵,才會缺乏對台灣本地環境與文化的考量。

這種偏差看似遙遠,但不良基礎透過政府運作與文化層層傳遞之後,若再加上既得利益者的慣性,還是會阻礙社會每個層面的發展與多元性,最後影響到每一個個體的前途。所以我們應該要依據台灣的環境建構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與體制,那才能根本地解決這些問題。

至此可知,個人主義價值下的台灣獨立既不需要民族主義,也不需要血緣或文化獨特性;同時不需要建基於中國的武力威脅,更與中國的民主與否無關:

如果中國免除對台灣的威脅,那麼潛在的毀滅因素就消失了,反倒更有理由獨立。即使中國有一天徹底民主化,那在掌控國家工具以保障個人權益的前提下,台灣還是不需要和中國合為一體。更進一步說,其實就連台灣以至中國內部的分離主義也都具相同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