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為何台灣和中華民國在國際上不被承認是一個國家

by santafair 2009/11/02

2007年8月,「白宮國家安全會議亞洲部門資深主任韋德寧卅日表示,在聯合國這個議題上,台灣或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上並不是國家。」(劉屏,〈美:台灣、ROC不是國家〉,《中時電子報》)

這或許會讓長久以來受國民黨教育的台灣人民感覺困惑,但從國際法上的「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角度切入,便可以瞭解為何美國政府官員會如此說。


在國際法上,「承認(recognition)」可以分為「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兩種。「國家承認係指國際社會有新國家成立時他國予以承認。
政府承認是指國家因革命、政變等違反國際法秩序方法變更政府型態時,他國承認新政權是正式代表該國的政府。」(許慶雄、李明峻,《現代國際法入門》[台北:月旦出版,1993年],頁58)

「中 華民國」自1912年開國以來,屢次發生分裂與內戰,不同陣營經常在同一個時間點聲稱自己是「中華民國」的合法政府。比如說孫文在民國初年於廣東另立政 府,與北洋政府對峙;1927年,蔣介石藉口國民政府(當時設在武漢)受到共產黨控制,而在南京另外設置一個中央政府,史稱「寧漢分裂」。當中國境內同時 出現兩個以上的政府時,國際社會便必須選擇承認其中一個,作為合法的政府,與之交涉,這就是「政府承認」。

兩岸在國際社會上的承認問題, 是「政府承認」這個問題的延續。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並有效控制中國本土之後,國際社會就出現要承認哪一個政權是合法代表中國的政府。兩 蔣在台灣,與國際社會交涉時,一直聲稱自己是合法代表全中國的政權。雖然這是個可笑的神話(myth),但當時承認「中華民國」的世界各國,是承認「中華 民國代表全中國」的。等到他們轉而承認北京政權時,則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

一直要到李登輝執政,明白宣告「中華民國」主權行使範圍僅及於台、澎、金、馬之後,台灣官方才停止宣傳「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這個神話。

但,台灣始終沒有就其國家地位要求國際社會承認。目前與台灣有邦交的各國,對台灣的國際法承認,仍是「政府承認」,而不是「國家承認」;更不要講與台灣沒有邦交的國家,對台灣既沒有「政府承認」,也沒有「國家承認」。

因此,美國官員說:「台灣或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上並不是國家」,其來有自。

台 灣問題,因為牽涉到國際強權的利益糾葛,的確是不容易解決的問題。戒慎恐懼是必要的!然而,如果我們不去面對真實的困難,而只是干於在國際強權的棋盤中擔 任一支卒子,則隨時可以被犧牲。「台灣或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上並不是國家」是一個令人不喜悅的事實,但這不代表我們不可以去改變這個事實。一個國家的人 民,如果連表達自己這個國家是一個「國家」,國際社會又何必多事(why bother)?

面對問題、解決問題!讓國際社會知道台灣是一 個國家,固然會引起美、中兩國當權者的不悅而被批評為「麻煩製造者」,但必要的衝撞仍不應迴避;安於現狀,只有被溫水煮青蛙的份!當前我們的政府洋洋自得 地向國際社會宣告不當「麻煩製造者」,卻不知自己進入的多大的麻煩!人愚昧到這種地步,實在令人不知從何說起啊!

□ 〔 資料來源: Politologe | 引用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