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9日 星期五

張熙懷不會用Google

by 金振玄 2007/01/15


張熙懷檢察官日前諷刺「專屬總統的機密特權」是「法學大發現」,還說他「上網都查不到」。筆者第一個反應是馬上上網查看看,結果竟然「一查就有」。

Google搜尋結果第一項,維基百科全書記載State Secrets Privilege,一字不差,正是「機密特權」。所以張熙懷檢察官說「上網都查不到」,可能是他不會用Google;也有可能是他根本沒查,說謊!

原來美國一九五三年最高法院有「聯邦政府對雷諾斯案」,一群空軍飛官及組員的遺孀因為B-29轟炸機失事控告美國政府過失,索求賠償。政府拒絕提供 轟炸機的失事報告,表示公布這個報告是透露有損國家利益的機密資訊,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裁決建立了美國憲法的「機密特權原則」,只要法庭採 信,一切機密資訊都要視同不存在。根據維基百科全書,「機密特權原則」自草創以來在美國司法史上申請使用六十次,只有被法官駁回五次。

張熙懷說機密特權是「法學大發現」,筆者想說:張檢察官,不要只會在「祖國」發獎學金,留些錢給自己買書吧。

(作者為美國William and Mary大學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