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日 星期六

從韓國電影《七號房禮物》看台灣轉型正義


管仁健 2014/05/02
 

 

 
《7號房的禮物》雖是喜劇,卻也催淚,更重要的是南韓電影裡,已不迴避假借國家公權力迫害他人,卻以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的無恥軍警,這種喜劇電影在台灣卻至今仍然少見。圖:翻攝網路


《轉型正義,為什麼南韓能,台灣不能?》

一星期前我就已經預測,民意支持度早已探底,甚至應該破了世界最低紀錄,卻仍一意孤行卻又束手無策的馬英九,在經歷反服貿與反核電這兩大抗爭後,接下來還要面對一波又一波的其他公民不服從議題。馬英九以及幾乎是他照鏡子挑選出來的心腹家臣,黔驢技窮下所能想出的最後一搏,必然就是槍決死囚。

果然不出我所料, 4月29日晚間,法務部又從全國監所裡定讞的五十多名死囚鐘,挑了五個來祭旗。當然,死刑問題無論在兩岸,甚至日韓這兩個以儒教為主的東北亞國家,國內贊成死刑者的民意支持度,還是始終高於廢除死刑者。馬英九在當今這政治泥淖中,仿效去年馬王政爭時的故伎,即使不能拉高民意支持度,至少也能轉移新聞焦點,這是穩賺不賠的王牌。

當我年輕時,社會上最夯的一句口號就是「為什麼日本能,台灣不能?」如今我邁入中年,這句口號已變成「為什麼南韓能,台灣不能?」相信若讓馬英九這樣耗到任期結束,「為什麼菲律賓能,台灣不能?」或是「為什麼印尼能,台灣不能?」的口號,應該很快也就會出現了。

台灣這幾年為什麼會落後於南韓?其實在台韓兩國自1950年代到1990年代之間,同樣都是專制的軍頭在胡搞瞎搞,我們這兩國可說是難兄難弟,不分高下。但民主化之後,南韓將全斗煥與盧泰愚這兩個軍頭送進監獄,台灣卻只是搞了個戒嚴時期不當審判補償基金會,連賠償都不是;而基金會的代執行長兼法律處處長劉衡慶,他的來歷就更可笑了。

1979年美麗島事件時,劉衡慶就是新店軍監的牢頭了。林義雄、施明德等「頑固份子」,就是他在負責「教化」的。台灣的戒嚴真的荒謬可笑,白色恐怖時是這些審判者在胡搞瞎搞,解嚴後成立的戒嚴時期不當審判補償基金會,竟然還可以交給當年這些退役後的審判者繼續胡搞瞎搞。

  回首四十年的悲情歲月裡,十六萬曾被起訴迫害者,七千多個檔上有名的槍下亡魂,結果這個什麼以前自己審、現在國家賠的基金會,成立了十多年,僅通過了五千五百個補償案,其他受難者永遠喪失了洗刷冤屈的機會,只能再回到黑暗角落中獨自飲泣,但高高在上的那些兩蔣鷹犬,即使改朝換代,依然吃香喝辣。

偏偏民進黨執政的那八年,也允許這種亂象存在。他們只會在選前拆中正廟大中至正的招牌,騙那些綠營黃復興黨部的票。大家打開天窗說亮話,轉型正義在台灣,根本就只是另一組詐騙集團的選票提款機。簡單說,台灣就是個變態的地方,四十年的白色恐怖,竟然只有受害者,卻沒加害者。在這種鄉愿的放縱下,當然也就會出現這種補償代替賠償的鬧劇。

台灣也有很多電影在描述受害者,但卻沒加害者,即使有也是些平面或誇張扭曲的腳色,就像當年政策片裡的匪幹。但去年在台上映的南韓電影《7號房的禮物》,就完全不同了。這部戲大致是在描述一個天性忠厚卻智障的中年男子永谷,被愛女猝死的警察高官誣陷犯下殺人案。因而被判死刑,關在監獄七號房裡。卻因緣際會救了黑道老大一命,老大決定率眾幫永谷實現願望,偷渡跟他相依為命的六歲女兒妍思進來相會。沒想到陰錯陽差,耽誤了出去的時間,妍思因此得以跟爸爸一起偷偷生活在牢裡。

永谷無私的父愛與小女孩溫暖甜美的笑容,漸漸感動了這群失去自由的罪犯。連原本因愛子遇害而遷怒永谷的典獄長,最後也接納了永谷,想要幫他洗刷冤屈。智障的永谷卻被原先陷害他的警官恐嚇,擔心他會殺害妍思,以致在法庭上不敢翻供,被判死刑定讞後執行。直到妍思長大後擔任律師,終於為父親討回公道,但再多的金錢賠償,也已換不回父親的生命。

這部感人的電影,雖然是小成本製作,也沒有錢行銷,但就像台灣的《海角七號》那樣,靠著觀眾的口碑,成為南韓影史上最賣座的電影,不但打破《王的男人》保持多年的記錄,也成為南韓影史最高回收率的電影。但《7號房的禮物》其實是參考南韓境內的真實案例「鄭原涉冤案」改編,1972年9月27日春川警察署站前派出所所長的女兒遭歹徒姦殺,媒體大肆報後,本案被標註為四大重案。

南韓當局迫於輿論壓力,下令警方限期破案。結果警方在限期最後一天,將鄭原涉移送法辨。鄭原涉以姦殺罪被判無期徒刑,在服刑十五年後,才以模範受刑人的身份被假釋,然後提出案件重審訴求。經過二十多年的努力,終於在2011年10月27日,最高法院還他清白,他所背負39年的殺人犯污名才得以洗刷。

南韓鄭原涉冤案比較類似台灣的江國慶冤案,但這兩起案子都比不上我以下要說的「詹明勳案」。1993年12月,彰化縣線西鄉有一位27歲的智障青年林奇宏,小學四年級就輟學, 20歲起入伍後,因為不能適應軍旅生活而先後逃兵四次,被軍法判刑入獄三次,出獄後回營當兵又再逃,已經當了七年的兵還是當不完,這次回營後沒幾天又展開他的第五次逃兵。

林奇宏已是逃兵常客,彰化憲兵隊之前也抓到過他四次,但這次林奇宏終於學聰明了,憲兵一時之間沒抓到他,老羞成怒下,竟抓了另一個17歲的智障青年詹明勳來頂替。詹明勳在憲兵隊裡大呼冤枉,他根本不是27歲的林奇宏,但彰化憲兵隊少校軍法警察官陳文政不理會,將詹明勳修理一頓後就移送陸軍第十軍團軍法組。

1994年2月21日,少校軍事檢察官劉一智開庭偵查時,既不理會詹明勳喊冤,也不查明身分,就以被告有逃亡之虞予以羈押並提起公訴。然後上尉軍事審判官蔡金誥照樣閉著眼睛亂判,就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執行完畢再管訓三年,六月二十九日送國防部新店監獄執行。新店監獄也不驗身分,直接押入大牢。

一直到了七月底,鹿港分局抓到一名竊盜犯,一驗指紋發現他才是真正的林奇宏,軍方也才肯承認關錯了人,但這時詹明勳已被誤押一百七十四天之久。監委趙昌平、林秋山調查後,認為本案侵害人權,違失情節甚為重大,所以提出彈劾。但軍方根本不甩,只將檢察官劉一智記過一次、審判官蔡金誥記過二次、憲兵官陳文政申誡一次,這案子就草草了結。

從這起荒謬到比冤案還離奇的「詹明勳案」就能看出,台灣的轉型正義就只是用公帑來賠錢,而且還不能說是賠償,一定要說是補償,就是要保護那些領18%米蟲俸的軍人。台灣電影何時能有《7號房的禮物》,來追究一下當年那些惡劣軍警的罪行?我自己是很悲觀的。鄉愿又自私的台灣人,大概就只能接受像《海角七號》那樣,劇中大家都是好人的溫馨電影吧?

《7號房的禮物》雖是喜劇,卻也催淚,更重要的是南韓電影裡,已不迴避假借國家公權力迫害他人,卻以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的無恥軍警,這種喜劇電影在台灣卻至今仍然少見,也就是台灣解嚴後始終無法貫徹轉型正義的指標。馬英九至今還想用槍決死囚來拉抬民意,台灣與南韓的競爭,我們不只在經濟成長上輸了,連轉型正義也遠遠落後啊!
新頭殼newtalk2014.05.02 文/管仁健

 

〔 資料來源: NewTalk - 新頭殼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合於道德標準的暴力


周偉航 2014/05/03
 
 

因為一再有讀者詢問我的個人意見,是以在這篇中,我會同時探討林義雄禁食、蔡正元用車頂人、快閃阻路、毆打警察等幾個主要的抗爭道德問題。

為了讓你早點決定要不要看這篇文,我先把結論寫在前頭:「我認為」林義雄禁食是道德上正確的,蔡正元用車頂人是道德上錯誤的,快閃阻路是道德上正確的,而警民衝突的狀況則各有不同,也許警方錯得多,民眾錯得少。

我很少在文章中直接指明我的道德判斷,以下我會一步步談這些結論是怎麼推出來的。為了讓閱讀有效率,你要先接受以下三個前提:

第一,我們社會存在著互競的道德觀,沒有必然的勝利者。

每個社群都有自己的道德價值體系。台灣的各種社群,或許在道德上會有一些共識,但某些社群在大多數議題上的主張可能是互斥的。像激進學運團體和馬英九統治集團之間,我一時也想不出他們在道德上會有什麼實質共識。

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難以在倫理學討論中得到某種能說服「所有台灣人」的標準答案。我們頂多只能說服自己的社群,或相似的社群。像你屬於農會社群,要在道德上說服水利會或漁會,其可能性通常較高,但對竹科的工程師社群,或許就比較難搞定。

你必須先接受這個前提,才有辦法討論下去。如果你還妄想能找到壓服全台灣人的真理,你會看不懂以下我的立論。因為我將會表述我的個人立場,如果你和我不屬於同一個社群,你很可能無法接受我的任何一個結論。


第二,正確的行為有兩個特性:讓自己獲得內在善,並協助社群追求卓越。

在表達個人意見上,我用的是麥金泰(Alasdair MacIntyre)的德行倫理學架構。

麥金泰認為價值有兩種,一種外在於人類活動,是可量化的價值,這些是「錢」與「錢可以買到的東西」,他稱之為「外在善」。另一種價值內在於人類活動,不可量化,必須親自投入該活動才能體會,這是「內在善」,通常就是榮耀感、成就感、使命感、滿足感,與幸福感。對比於外在善,內在善就是錢無法買到的東西。(是否想起邁可桑德爾 Michael Sandel?同一派的。)

當一個行為者具備德行(良好的個人習慣),在活動中努力追求前人所留下來的卓越標準時,就算沒達成目標,也可獲得內在於活動中的善。如同你參加系際杯籃球比賽,只要努力付出,有品打球,就算沒獲得冠軍,也會感受到打球的樂趣。

如果眾人都在各類社會活動中追求卓越標準,並獲得內在善,那麼其所屬的社群就能被推動往繁盛、卓越發展。這種卓越不只是數字上的成就,而是一種文化層面的提升,是內外在善的同步擴張。而努力在所有活動中獲取內在善的人,也將發現自己的一生是幸福的。

是以道德上正確的行動會有兩個特徵,首先,行為者能在活動中獲得內在善,其次,這種行動能讓整體社群邁向卓越。如讓座給老弱婦孺,你自己也會有溫暖的感受(內在善),你也知道這種行為能讓社群整體邁向卓越。


第三,確實存在一些合於道德標準的暴力。

許多沒修過倫理學或社會科學課程的人,一聽到暴力,就認定其必然是錯的。但的確有很多暴力是道德中性或正面的。

警察壓制搶匪的暴力,就常被多數人認為是正面的暴力行為。多數人也肯認軍人對入侵敵軍開火的行動。一般個人在自衛時所展現的暴力舉動,只要合理(法律上稱比例原則),也會被視為是道德上正面的或中性的。

這種合於道德的暴力,通常也會是合法暴力,但有時某些合法暴力仍然被部份社群視為不道德。像執行死刑,就被廢死團體認為是不道德的。某些警方所主張的合法暴力,比如說用水車,也不被社運份子所接受。


瞭解這三前提,才能看到我打算探究的這些實際道德情境。如果把「暴力」的定義擴張,指所有具傷害特質的人類活動,那本文要探討的實例,其實都算是某種暴力。林義雄的禁食,是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暴力。蔡正元座車頂人,這是蠻直接的暴力。快閃阻路,是施加在不特定對象身上的暴力。毆打警察或警察打人或水車噴人等等,則是亂成一團的暴力。

該怎麼分析這些行動?我打算運用前面提到的兩種標準:行為者是否獲得內在善?此舉是否能讓社群走向卓越?

面對林義雄禁食,我認為分析的重點將落在:他能透過這個禁食抗議的活動,獲得內在善這種錢買不到的價值,也不該被錢買到的價值嗎?他的行動能幫助社群追求卓越嗎?

我不完全支持他的全面廢核主張,我只主張廢核四。不過透過對他相關主張的解與理解,我能體會他行動中的內在價值,也可看出他企圖透過這種行動以協助社群追求卓越。

他禁食行動的內在善是一種「使命感」,這讓他得以面對、處理身心的巨大痛苦(外在善)。他的行動也驅使社會再次反思核四存在的必要性,而我認為當個人行動能喚醒多數人的關切意識(不論是否認同)時,就算有反對者,只要能建構出一個論辯的環境,那就是幫助社群走向卓越。

反對其禁食行為的道德推論,必須證明這種行為無法獲得內在善,也無法協助社群追求卓越,但我目前還看不到有任何成功的論述。反對者多半強調他會死(肉體死亡與外在善相關),或強調核四的利益(還是外在善),都無法觸及內在善與卓越的層次。整個low了。

他的禁食在道德上是正確的,他不是無理取鬧趴在牆邊自殺的小鱉三。他的行動因此能帶動許多人全力支援他的理念。換了一個人,換了一個背景脈絡,就不見得會有這麼強的影響力。


蔡正元的座車頂人呢?他或許可以從中獲得一些「錢買不到的價值」,比如說突破暴民包圍網的滿足感,但這種做法和追求社群卓越的關係實在很薄弱。說穿了,他只是想脫困而已,沒有什麼崇高的理念,更別談追求整體社群的卓越。

相對於反核人士施加於其身上的暴力,他所反擊的自衛暴力,確實是有點超過。這就是他很難說服社會大眾的原因,這種行為明顯是錯的,要替他這種行為建立一個有關內在善與卓越的論證,非常困難。


而快閃擋住忠孝東路的參與者,則建立一個有趣的倫理情境。他們正好證明了內在善和卓越兩個概念的重要性。

除了少數用路人與他們發生衝突外,多數的用路人都默默離開。許多「懂」他們的人,就算下班被阻,即便不認同其廢核四理念,還是摸摸鼻子轉頭走了。

因為「懂」的人,知道自己正進入溝通對話的情境,他們「知道」對方正努力追求某種卓越;雖然自己不見得認同這種價值觀,但能體諒這種追求,所以默默離開。為什麼?

下班回家,準時和晚半小時,只是時間差(屬「外在善」),通常不會和內在善有什麼關係。當某些人造成我外在善的些微損失,而我又理解他們是為了追求某些內在善和卓越時,我們多數會選擇尊重與體諒。因為我們損失的只是一點「錢」,而他們是在追求「對」。當「錢」與「對」發生衝撞,我們的道德原則通常會促使我們選擇後者。

請想像一群熱愛棒球的小學生打出全壘打,球卻飛來打裂你家的兩片壁磚。你又發現門外有個害怕的小孩按門鈴說打算討回球,並賠償損失。你會追究嗎?你若能「懂」他們對棒球的熱情,加上的牆損失不嚴重,你或許只會笑笑說算了。

只要能「懂」,內在善的威力遠比外在善強大。

反對這種快閃行為的人,若要進行成功的批判,他們可以建立一種論述,指出這種行為無法幫助社群追求卓越。但就我現在看到批判這種做法的人,其論點多數還是執著在「造成大家的不方便」,這還是外在善,同樣無法對抗內在善與卓越層級的論述。我知道有些反對者會很不滿,認為我藐視他們的價值觀,而在他們眼中這種快閃行為就是不文明,不卓越。

我舉兩個例子就好,甲社會的「政府無法處理這種快閃問題,抗議民眾與受害民眾發生激烈衝突」,乙社會的「政府能有效控制這種快閃所帶來的影響,抗議民眾的意見能得到闡述,而受害民眾能快速理解狀況並改道而行減少損失。」你認為哪個社會比較卓越?這種卓越是透過快閃行動刺激出來的嗎?


再來是各種警民之間的衝突,因為狀況實在太多元,我無法一一討論。但我認為問題一樣可以簡化為:不論是警,是民,是水車駕駛,他們是否透過這行為獲得了內在善?此舉是否能讓社群追求卓越?

這很難找到標準答案,要一一探問每個人在每種狀況中的答案,也不太容易,不如反過來從總體的角度來看。

那怎麼從總體來看呢?當事人的態度相對關鍵。

雖然社運份子一再表達努力無效,意志沮喪,但你觀察現場衝組,其實他們是越戰越勇,能打會打的越來越多,撐的時間越來越長。另一邊的警察卻越來越倦怠,許多人還到了精神肉體的生死極限。為什麼?

我認為社運份子已經從活動中獲得大量的內在善,所以就算缺乏外在善(沒有具體成果),但他們一口氣越撐越長。而警察除了錢以外(據說好像連錢都還沒下來),並沒有太多內在動力。一邊自認是做對的事,是在追求卓越,另一邊只覺得是反覆操作煩悶的勞務。

嘴巴說一堆理由,身心卻是很誠實的。誰對誰錯,答案會慢慢變得明顯,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軍公教退撫金支出 12年暴增10倍

2014-05-01 12:44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銓敘部今天在考試院院會報告102年度軍公教人員退休資料統計及趨勢分析,報告指出,據統計,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定期給與發放金額在民國91年度為45.63億元,累積到102年度已提高為488.5億元。等於12年來退撫金支出暴增10倍之多,已造成嚴重的財政負擔。

軍公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迄今,在退薪種類、退休金給與種類選擇,以及自願退休年齡上均有明顯改變。銓敘部報告指出,因政府自101年積極推動年金改革,在公務員方面退休人數上已有減少,較多人選擇領月退金,102年平均退休年齡為55.44歲。教育人員部分,退休人數近年也有趨緩狀況,選領月退金者有逐年增加趨勢,102年平均退休年齡為54.01歲。

軍職人員退伍人數則是從99年度開始逐年遽增,102年退伍的軍人共17078人,平均退休年齡偏低,維持在30歲上下,102年擇領月退的比例為25.24%。

報告指出,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定期給與與發放人數從91年度為67529人,到102年遽增為251909人;定期給與發放金額從91年度為45.63億元,累積到102年度已提高為488.5億元。

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

網軍公文 警政署:內容不妥

發稿時間:2014/05/01 19:13 最新更新:2014/05/01 19:37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日電)媒體報導「網路瘋傳警察網軍公文」,警政署今天說,查證為保二總隊公文,坦承公文內容名稱有所不妥,會進行改善。

警政署表示,為充分瞭解網路民眾的意見與評論,並供警政作為參考依據,從今年1月8日起至9月5日止,試辦租用「社群媒體資訊匯流平台」,以關鍵字蒐尋相關網路輿情及危安預警訊息,希望有效掌握網路輿情。

警政署說,為因應當前社會情勢,民眾動輒透過網路、社群媒體號召群眾參與未經申請集會遊行活動或傳播煽惑他人犯罪言論行為。

警政署表示,依「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2條第10項及「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7條規定,可藉由瀏覽公開網路內容,掌握危安預警訊息,以妥適規劃勤務因應,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公眾利益。

警政署說,媒體報導「網路瘋傳警察網軍公文」部分,經查是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為維護所轄經濟部、各科學園區、加工出口區及四個核電廠安全,保二總隊自行成立臨時任務編組,並在網路瀏覽及蒐尋相關公開訊息。

警政署坦承,公文內容名稱雖有不妥,但絕對無妨害言論自由及洩漏個資問題,會持續依法加強維持社會秩序,防止一切危安狀況發生。1030501

打臉商業週刊之話唬爛報導 !


ptt001 2014/04/28
 商周這次被打臉了....


(作者授權轉貼)
<ignore_js_op style="word-wrap: break-word; color: rgb(68, 68, 68); font-family: Tahoma, Helvetica, mingliu, sans-serif; line-height: 22.5px;">gm.jpg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naiyuan-lin/%E6%80%92%E5%95%86%E6%A5%AD%E9%80%B1%E5%88%8A%E4%B9%8B%E8%A9%B1%E5%94%AC%E7%88%9B%E5%A0%B1%E5%B0%8E-%E7%B5%A6%E8%A8%98%E8%80%85%E6%A5%8A%E5%B0%91%E5%BC%B7%E5%85%88%E7%94%9F%E7%9A%84%E6%89%93%E8%87%89%E6%96%87/10152134788580838

原報導: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WebArticle.aspx?ID=54109

以上這篇話唬爛報導,可比反共時期「對岸的同胞都在水深火熱中吃香蕉皮」。但是,楊少強先生,現在是有網路、留學也發達的時代了,就讓我這在德國拿碩士、定居十四年、不是記者但有良心的小女子,好好地回應您的不實報導。

標題直接就是錯的:「強推綠能、跟鄰國買電,電價卻全歐最高 德國廢核 全民電費漲一倍!」

我看了數篇德文原文報導,請問你的「一倍」是怎麼來的?

「以一個三口之家來說,電價每年大約924歐元,漲價後約1016歐元,漲幅為10%」….Bild Zeitung 2012報導
http://www.bild.de/geld/wirtschaft/strompreis/oekostromumlage-wird-bekannt-gegeben-parteien-streiten-sich-26708322.bild.html

電價漲幅約3% ….TagesSpiegel 2013報導
http://www.tagesspiegel.de/wirtschaft/wie-teuer-wird-energie-2014-2014-steigen-strompreise-nur-moderat-vorerst/9085674.html

到2020年電價總漲幅不超過30%.....Die Welt 2012報導
http://www.welt.de/wirtschaft/energie/article108809191/Strompreise-sollen-um-30-Prozent-steigen.html

如果你德文不夠好,請看這篇中文http://www.thinkingtaiwan.com/articles/view/1885

「德國2011年既是能源出口國(含燃料等非電力能源在內),也是電力出口國,2012年電力出口還大幅成長,2013年還創下出口紀錄,2014年,也很可能繼續是大電力出口國。德國大約有5%的電力出口。出口都賣給誰?主要是荷蘭和法國。」

您寫:「轉型之路走到今天,換到的卻是高污染燃煤發電量節節升高。」

請看下圖1990-2013年德國電力來源百分比:


來源:http://commons.wikimedia.org/wiki/File:Energiemix_Deutschland.svg

請注意紅色的核能節節下降的同時,上升的並不是你說的「燃煤」,而是其它的自然發電。

南德報2013報導:時至今日,風力、水力與太陽能發電早已較核能與燃煤便宜。

來源:http://www.sueddeutsche.de/geld/studie-zu-energiekosten-das-maerchen-vom-teuren-oekostrom-1.1515904

所以你說:「二○一三年…..只好依靠傳統的燃煤發電,形成『再生能源多,高污染發電也多』的怪現象。」到底是在胡扯什麼?

你引用德國《明鏡》(Spiegel)週刊報導,請註明是哪一篇,因為Eon這種大型電力公司現在都在轉型,而且他們的核電成本攤提早就攤完了,更遑論當初是有受政府補助的。

接下來的報導內容更是笑掉德國人大牙:「家庭惜電如金、少洗衣服,廚房做飯不開燈」

「攤開德國一般家庭的電費帳單,一年約要繳二千三百歐元(約合新台幣九萬六千元)」

舍下一家三口,住宅大約三十坪大小,一年電費七百五歐元。另一個看不過去本報導的三口之家一年五百歐元,出處:(https://www.facebook.com/chunping.lin.1654/posts/696390933736122?fref=nf),

我家德國爺爺奶奶兩口之家一年六百歐,那是因為他們用電暖爐比較耗電,一般家庭是用中央鍋爐。

如果這不是一般家庭,什麼才是一般家庭?

舍下兼左右鄰居親朋好友都是想洗就洗,做飯開燈的家庭。會用到兩千三百歐元真是鬼扯!

最後,你提到「南部業者沒電用,優勢不再」。很不巧小女子我正住在德國南部工業大邦「巴登福騰堡邦」。

你說:「『德國製造』的優勢,正因高電價而消失」。

請搞清楚,「德國製造」的優勢,並不是因為低電價而造成!全世界用核能、低電價的國家那麼多,他們有比「德國製造」厲害嗎?

最後結論:「商業週刊請你不要再拿錢話唬爛,偏頗報導愚弄人民了!」

我也越洋訂過兩年你們的雜誌,後來退訂就是因為越來越胡說八道!真是不長進到讓老訂戶傷心!

〔 資料來源: WeTalk 論壇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畫] 鳥籠公民

[畫] 鳥籠公民
 
THK 2014/05/01

被鳥籠困住的公投法,不是正常的公投法;被鳥籠困住的公民,若無視鳥籠的存在,卻指責想要衝開鳥籠者,那也不是真正的公民。



如果你發現自己身陷牢籠,卻不敢衝撞,沒關係,我理解,我也很膽小。

但當有人出面衝撞時,你我都不該指責他們,卻放過建造牢籠的人。

你說這樣亂撞有什麼用?

我說什麼都不做又有什麼用?

想一下過去以來,讓多數人「感動得要命」的大型遊行,哪一次有得到像樣的回應?

想一下 318 的衝撞,造成什麼結果?想一下 324 的流血,引發什麼樣的注意?想一下 411 的包圍,達到什麼樣的目的?

如果你有著比衝撞更有效(有效的意思是,使政府讓步、就範,讓民眾持續關心、注意)的方法,歡迎提出來。

我相信冒著危險跟各種不適、在街頭衝撞的人們,會感謝你的方法,讓大家都可以輕鬆一些。

不要把「目的」跟「手段」搞混了。要是只在意「手段優美」,卻不思考「目的是否達成」,那還不如在家裡繼續擁抱看得到的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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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對了。

如果你很 low 地反問:「那是不是以後只要不合我意,我就可以上街去衝、去癱瘓?」

我可以明白地回答你:「是阿,你就去阿。」

〔 資料來源: 畫漫畫.話漫畫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蔡正元「無罪推定」和救人母子「有罪推定」?

1417期新新聞將於5月1日於全國出刊上架

2014年04月30日16:40
本內容由新新聞提供

文/羅芋宙

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四點多,平凡的印刷廠老闆娘林淑燕,開車載著姊姊和十八歲的兒子,到台北車站附近的順成蛋糕送貨。

關心社會、但不算特別積極參與公民運動的她,因為家裡多了一大箱朋友做的驅蚊油,心想乾脆順路送去給立法院附近靜坐的阿公阿嬤,讓他們晚上守夜不怕蚊子叮。

立委座車引擎蓋上趴著兩個人

林淑燕把一百瓶驅蚊油找個轉角的攤位放好後,駕著她的白色休旅車離開。因為有點「路癡」,不知道怎麼轉的,車就轉到林森南路去了。殊不知,這個夜晚她即將上演一齣「正義救人反被告」的驚魂記,接下來,還要面對一連串可說是無妄之災的官司。

開車經過林森南路時,她看到橫向忠孝東路有輛黑色BMW轎車闖紅燈左轉,引擎蓋上還趴著兩名男子。路口警員試圖阻攔座車,但似乎沒有用。林淑燕嚇了一大跳,還搞不清楚狀況,直覺反應要救人,一邊按喇叭,一邊加速追趕,她說,當時的自己「緊張到快起肖了」!

BMW玻璃很黑,看不清裡頭是誰。行經長安東路口時,林淑燕的白色休旅車逼近黑色座車右前方,問趴車男子那是誰?對方回「蔡正元」時,她還感到不可置信,「他是知名度超級無敵高的立委,怎麼可能?你是立委你會更注意這些事吧?怎麼可能讓人趴在你的引擎蓋上!」

由於擔心車上的人會摔下來,在大馬路上跌落又更危險,對方座車逆向行駛,她也跟著逆向追車,並不斷對著來車大喊:「擋車!」不料,卻遭蔡座車從後方衝撞。

林淑燕先從後照鏡看車上的人是否安全下車,沒想到蔡從後方撞車後,竟是後退,意圖開走,趴車男子依然無法安全離開。十八歲的兒子隨手拿起摺疊式雨傘下車,敲打蔡正元座車的副駕駛座車門和車窗,對方不理會加速駛離,直到中山分局第一派出所旁才停下,她迅速跳下車追上理論。

只聽立委單方面說詞,把市民當犯人

沒想到這卻是麻煩事的開端。林淑燕不平,整個過程中,立委人間蒸發,自己的姊姊卻不能離開。明明是她追上前要追究對方肇事逃逸,換了兩間派出所,都是在做蔡方的筆錄,八點十三分,林淑燕在忠孝東路二段的派出所開始做筆錄時,已經「公親變事主」,變成被告了。

她表示,員警只忙著翻拍蔡的行車紀錄器,卻不參考她拿出的行車紀錄器證據,她更明確從蔡的行車紀錄器聽到「撞下去」等說法。做完筆錄後,警方要求對她進行「夜間偵訊」。

「他說你同意嗎?我說不同意,等一下還有事情要做。他說抱歉,你若不同意,就要留在這裡睡,我說為什麼不行?我改天再來。他說,不行,因為你被以現行犯逮捕!我說即使我有做錯事情,我也不是被你逮捕!律師也傻眼!」林淑燕說。

荒謬的夜晚還沒完,林淑燕到了北檢去,北檢問話處處透露著不友善。「他問我為何要攔那台車?我說因為有兩個人趴在車上。他說,我知道啦,兩個人趴在引擎蓋上,那你為什麼要去攔?我真的很無言。」

「警察也好,北檢也好,他們一直執著於問我有沒有反核、我的政治傾向、我認不認識那兩個人。但這有什麼關係?難道會因為我反核,救人就有汙點嗎?」意圖將林淑燕與反核人士畫上等號,並給予其不公平的法律待遇,也凸顯司法權對於公民行動的壓迫。

最誇張的是,警方只聽信立委單方面說詞,就把市民當犯人。「我兒子先去檢察官那邊,我就等一下,本來還想找椅子坐,結果他就叫我進去鐵籠子裡面!他本來還要給我拍照,後面有尺的!我說你真的給我拍照我就跟你翻臉!」林淑燕氣到不行,雖然沒有在拘留室裡待太久,但對她而言,已是難以抹滅的屈辱。

蔡正元待割闌尾第一名

一時的見義勇為,反遭蔡正元控告毀損、妨害自由、公共危險等罪,林淑燕感慨地說:「權跟錢真的幫一個人很大,這件事竟然我變被告。」她也無奈道,「說一句難聽的,如果知道後續要告那麼多,我也不敢為了什麼正義,因為我也不想損失我車子的修理費,還有那麼多事要處理。」

在義務律師的建議下,她將對蔡正元提出公共危險、毀損、肇事逃逸和誣告反制。不過,從警方主動跳出來做法律解釋,說蔡正元是緊急避難、並無不法,一直到警局目前都還沒傳出要求蔡正元做筆錄,警察權的不當行使、維安思維的落後,已能預示遍地開花運動中,警民衝突的高度對立。

而本次事件主角立委蔡正元,寧願隔海救被海盜綁架的台商,卻不顧自己車蓋上兩名同胞的性命,此舉已引發民憤,身為「待割闌尾(藍委)」排行冠軍的他,若不謹慎處理,恐怕會使自己成為最新一季的「全民公敵」。

如果你是警察:基層員警也默默支持不服從運動?!

from PTT

我是個小員警,目前任職於某北部保警單位。318 立法院被衝入議場的那晚,我在場,324 行政院被衝進大樓的那晚,我也在場,看著大家為了捍衛台灣,所做出的努力跟犧牲,我感到欽佩也感到羞愧。欽佩的是看到年紀相仿的台灣青年,能如此勇敢與堅持!羞愧的是穿著這身制服的我,空有理念,卻無法與你們並肩作戰。

在警界的圈子內,與普遍警察想法相左的我,每當對於社會議題提出自己的看法,受到的總是冷眼與孤立。同事的笑罵,將我定位成反骨份子,甚至會跟長官告狀,長官的眼中,我就是問題人物,所以用惡性勤務跟言語來摧殘我的精神,本該照常實施的班表,我的班就是比別人難上,本該無差別待遇的會議,長官就是會一再暗諷我的想法,能與我明理討論社會議題的同事,真的少之又少。

在近半年來我所參與過的抗議活動中,我沒有對抗議的民眾濫用公權力過,就算拿著盾牌,面對著少數民眾的質疑跟情緒崩潰的怒罵,我也沒有失去理智,因為我了解,當我穿上這身制服,既然我代表著公權力,我就不該失去理智民眾可以因為憤怒跟激情失去判斷力。

但要當個警察,我就是不行這樣。

去年內政部被包圍,到達現場後,我關心的是民眾有沒有被鐵絲網割傷,還引導了幾位年輕人,請他們不要攀爬鐵網,旁邊有路可走。去年洪仲丘案,蔡丁貴教授率眾要衝入立法院靜坐,我拿著盾牌在旁,跟幾位公投盟長輩討論他們的看法,他們要跳進來時,我沒用盾牌去推他們,只是撐著讓他們有地方可踩,怕他們摔傷。

我想這與警政署一再要求我們的『為民服務』並無相左,只是用『為民服務』這四個大字,給基層員警極大壓力,並且不斷加重無意義勤務內容扼殺基層員警的警政署高官們。

請問這幾波陳抗下來,你們所提倡的『為民服務』是否蕩然無存

我一直不覺得有陳情抗議發生,是一件要不得的事情,也不覺得因為這些陳情抗議,而要出動我,有什麼資格抱怨。

台灣是民主國家,上街集會遊行爭取權益是台灣人民的自由,因為這些勤務而疲累的台灣警察,該去責怪的是警政署跟政府,是政府縱容警政署過度使用基層警察,逼我們超時工作、北上支援,是警政署壓榨基層警察,讓我們疲於奔命、喪失基本的生活權。可悲的是怎樣檢舉上級都沒有用,因為警政署就是包庇,政府允許他們濫用警力,體制內的訴求完全無效,壓榨警察的正是這些高官與縱容的政府,這時長期以來警界的詬病。

但非常的可惜,大部分的警察都漠視這點,而將情緒宣洩在抗議民眾身上。

大部分的警察還是會把一切責任歸咎於抗議活動的產生,認為是抗議活動接二連三爆發,才會讓他們疲於奔命,他們不會覺得自己的權益是因為不良的法律而受損,也不會認為是長官的惡性調度,才導致自己如此疲累,就算超時工作是長久以來的惡性循環,但漸漸的他們也視為常態,甚至還認為少了超時加班費,他們每月就少了一萬七的收入。

漠視自己的大權益受損,只抓著小福利不放

警界就跟現在的政府,與你們眼中強調安分守己的社會一樣,存在著太多的既得利益者,對於改革坐享其成並凡事冷嘲熱諷,才會有人去責怪這些抗議民眾,吃飽沒事只會想紅,並且對抗議人士產生誤解,將他們劃分立場跟顏色。
這一點我一直很反感,憑什麼這個社會總是喜歡把別人歸類,如果反對A,那就等於支持B,這又是什麼樣的鬼道理?

就算林飛帆以前支持過蔡英文,又怎樣?重點是服貿條文真的有問題!重點是國民黨的手法真的黑箱!就算蔡丁貴以前是民進黨時代的高官,那又怎樣?重點是台灣是否有能力承擔核災風險,重點是全民的安全啊!議題是否關乎台灣?訴求是否合乎公平正義,這才是重點呀!

很悲哀的,身在警界中的我,在這些既得利益者中,我聽到的與感受到的,真的是萬般無能為力,或許有人會說,那你為什麼不選擇退出警界?跟我們走上街頭,但我認為自己一直都沒錯,為什麼是我要離開,而不是這些不適任的高官跟警察離開,如果我的作為能讓民眾對未來產生信心,那我又為什麼要離開呢?我反而期待自己能找到一群認同群眾的警察,有一天我們能正大光明的穿著制服走上街頭爭取權益,光想到那個畫面我就覺得感動不已,只是很可惜,在我的生活周遭沒有這樣的夥伴,我也沒有這樣的勇氣自己出面奮戰,這也是我很欽佩大家的原因。

所以我才選擇寫了這篇文章,因為這是我能為大家所做的微薄事情,分析台灣警察所接受的教育,讓大家了解大多數警察在想什麼?與告訴大家接下來在陳情抗議中,要注意什麼事情。

1、台灣的警察教育與目前的陳情抗議

基層警察目前大概分為專科班跟特考班兩種,過去是統一在警專受訓,現在因為人數爆滿而將特考班移撥外訓,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在警專內的受訓過程中,不斷地灌輸學員們要不違抗命令,對長官言聽計從,所謂的意見訪談跟座談會都是虛假,談的都是些小事,但對於核心問題,特別是關乎言論自由跟意見自由,提起問題者都會被視為群體中的異議份子,受到長官異樣眼光,漸漸地這些人也會被群體中的其他人所孤立,除非尋求體制外的人介入(例如背景硬的家長、新聞媒體報導)才會出現問題有轉圜餘地的契機,但通常仍是敷衍了事。

層層包庇、層層相護,爭取權益的份子被視為團體讀毒瘤

這長久下來培養出來的警察文化,就是把不合理的要求視為常態,這點在專科班中特別明顯,從高中畢業就開始馴化就是比較好教,這與有過社會經驗的特考班,爭取權益的力度就是有明顯的不同,但在整套法律與制度都對員警不利的情況下,怎樣爭取警察權益都有限,所以我們真的很需要警察工會來監督整個政府對警察的濫用,並且讓工會去推動警察法案的修正,保障基層員警權益,但多數的警察對於這些議題並不關心,這是我正在努力的目標。

而為什麼要跟大家提到警察教育,我要說的是在這樣的教育制度培養出來的警察,要他們去理解陳情民眾的想法,或是要如大家所期待般,轉過身來認同社會議題並且喚起政府回應,這有相當大的難度,就算是台灣表態要加入中國成為台灣區,搞不好還會有大部分的警察認為當個公安或武警,也是很不錯的選擇,在過去七八零年代面對民眾陳情抗議上街頭的警察,歷經的是台灣民主運動最磅礡的年代,當時的警察作法是比現在更慘烈的血腥鎮壓,那些警察有一大部分到現在都還沒有退休,他們會怎樣去教導跟傳承中生代與新生代的警察,灌輸他們正確的觀念?很明白的告訴大家,以目前的警界,要成熟的面對民眾的陳情抗議,只能說是不可能。

2、324 驅離後帶來的效應

在 324 行政院驅離前,警方的士氣相當的低迷,並且開始對政府產生埋怨,其一是埋怨政府沒有作為,不敢驅離立法院民眾。其一是抱怨政府黑箱服貿,引起社會公憤。第一點的聲音占多數,但仍不到完全蓋過第二點的程度,但在 324 的行政院鎮壓結束後,江院長表態強硬執行,有了政府撐腰又驅離成功,全體警察突然有如打勝仗般士氣高昂,認為民眾就是該強制驅離,事情才會有了斷跟結束,就是要遏止這些暴民們的抗議活動,公權力才得以伸張。

不可否認的,抗議活動中的確夾雜著有心人士滲入作亂,對於這些人警察是該執行強硬型態的公權力,但對於採取公民不服從運動的群眾們,警方並沒有做出好的處置,反而將這些群眾們跟有心人士劃為一圈,漸漸地鎮壓的聲音大了,真正堅持著政府有錯的聲音也小了,警察們開始趨於憤恨跟仇視,期待著驅離指令下達,能再度將這些抗議人士用盾牌跟警棍趕得遠遠的。

在媒體的閱聽跟視讀上,警察比民眾更容易受到媒體的挑撥跟渲染。這也就是為什麼大家會注意到 324 之後的行動,警方態度明顯丕變,驅離抗議民眾卻有如打勝仗般的心態,是民主國家的悲哀。

警察們要有自覺,今天會採取公民不服從運動的民眾。是基於體制內的陳情與程序,已經無法解決現有的困境,才會選擇鋌而走險,並不是每個人都是想紅才如此做,說穿了這段時間來,每回抗議政府讓我們看到了什麼?園遊會式的大遊行,宛如盛大嘉年華會般的數萬人集會。

洪仲丘案25萬人上凱道,得到的是什麼結果?反服貿黑衫軍 50萬人上凱道,又是什麼結果?

政府所做的回應跟解釋,反映不了民眾訴求,甚至與現實落差甚大,引起各界學哲撻伐,連帶民眾自覺自省而發起更有力的抗議,這就是為什麼公民不服從運動會在如今那麼盛行的原因!

但警方明顯的無法了解這點,打勝仗又有靠山的警政署,在每回的驅離行動中一再挑戰比例原則的界線,428行動中,噴水車強力的對著中間一小群民眾狂噴,這樣的做法難道沒有流於報復?難道沒有失去比例原則嗎?天橋上的記者,有違背交通安全或是形成公共危險嗎?

當公權力被氾濫使用,連基本的集會遊行權利都要被預防性羈押綁票,警察的公權力又再次因為政府的有心操弄,成為凌駕憲法的工具。這樣的結果,就是政府縱容警察霸凌全民!

就算今天是民眾先失去秩序,但請別忘了,只有民眾能具有失序的立場,穿著制服的台灣警察,不該違憲也不該違背公平與正義!

3、請大家貫徹公民不服從運動,讓國際看到台灣的民主缺陷

公民不服從運動在國外的成熟民主國家是受到保護與尊重,台灣真的走入民主到如今也才不到三十年,放眼現在的政府跟決策首長,對於公民不服從運動根本無視,並且充滿批判跟立場抹黑,當然更不用去希望金字塔最底層的台灣警察,要多了解公民不服從運動,面對現在的困境,請大家不要配合這政府,中了他們的圈套。讓他們用警察跟人民的對立,去模糊議題焦點與醜化人民!

大家要秉持著公民不服從的運動精神,逼政府承擔一切,不要因為情緒的憤怒出現攻擊行為,掉入『暴民』二字的泥淖,保護好自己,用堅定的意志跟精神,讓國際跟社會認清和譴責這政府,讓台灣政府去面對輿論,讓世界知道我們受到什麼樣的待遇,這樣國家暴力橫行的政府,儼然就是人民的敵人,那我們就該讓這樣的政府為世人所知,讓他們成為世界的敵人。

我不知道這樣的成效有多少,但台灣政府目前在做的事情,我們必須要用自己的身體跟淚水記錄下來,讓這段歷史不被抹滅,這是一條長遠的路,甚至可以說是不知道終點在哪裡,但沒有努力過,我們就什麼都沒有了,請大家,實現堅定不移的公民不服從運動吧!

4、請台灣警察,把持住自己的裁量權

面對抗議狀況,上級下達了指示,在行使公權力過程中,基層員警應該要掌握個人的裁量權,而不是一味配合上級逾越比例原則,做出了有違憲法的動作上級叫你驅離民眾,驅離的方式可以是勸離與抬離,而不是飛丟警盾或用警棍敲頭,更不該趁亂對民眾拳打腳踢,我敢保證萬一今天出現重大傷亡,有人被打成植物人或是腦震盪,國家也不會出面替你賠錢,長官會撇的遠遠的,而逾越比例原則的代價,上級更不會替你承擔,你得自己負擔起所有責任,不要因為一時的失控,害人也害己,請台灣警察務必要認清自己的身分,我們是台灣的警察,而不是政府的警察。

最後,我還是要跟大家說聲抱歉,以我目前的力量,真的實質上無法為大家多做點什麼,但在每個抗議的現場,我敢保證我會盡我最大的努力,去保護那些需要被保護的群眾,那怕我只能顧到一兩個也好,我會用盡我的力氣去守護這些人,這樣才對得起我的良心與初衷,我是為了當個對社會有益的人,而來當警察,就算要被當顆不起眼的小棋子使喚,在地面上被人滾來滾去,但我個人的作為,在那一聲聲不合理的命令發布之後,我會抗命,我會用我的方式去做我認為自己該做的事情。

我期待有別的警察抱有跟我一樣的想法,我期待這些警察也因為看到我這篇文章,而讓他們有了力量,一個人要做好一件事情,其實非常簡單,只要自己所堅持的,合乎公平與正義,並且是對這社會有益的事情這樣就夠了,也要在這裡,向那些強烈支持暴力驅離的警察呼籲,面對陳情抗議,只要政府沒有出面解決與接受民意的訴求,就算一再的驅離,也只會換來一波一波更激烈的抗爭,這樣的惡性循環,只是更糟蹋台灣警察而已,請正視問題的癥結點,不要身為警察卻與民眾流於對立。

真心的企盼那日,在遍地開花後,烏雲破除,看到滿地盛開的花朵,有代表反核能那樣樸實的淡黃,有代表反服貿那樣沉穩的黧黑,有代表捍衛台灣人民自由的純白,而在那眾多的花朵中,我深深期待有那麼一朵正是代表著台灣警察,已經步入成熟穩健,能夠真正被人民所依賴,並且為人民所尊重,姑且就定義那朵花的顏色為灰吧!

期待那樣的一天,我能看見那樣真正屬於台灣人的,島嶼天光。

2014年5月1日 星期四

警察讓台北街頭四處都是「衝組」


王假圖 2014/04/29

圖片來源:網路

是說318時,「衝組」只有二、三十個,多數人都還在鍵盤嘴炮,
然後323行政院衝突時,警棍製造了上百個「衝組」,
411強制驅離公投盟,警棍又製造了上百個「衝組」,
422立院前的衝突,警棍再製造了上百個「衝組」,
428忠孝西路的警棍與水柱又製造出上百個「衝組」,
警察已經快讓台北街頭四處都是「衝組」了。

當我看到影片中綁馬尾戴黑框眼鏡的可愛美眉衝第一個時,
我突然驚覺很快就要草木皆兵了,

你不會知道在路邊的學生妹會不會突然衝出來佔領車道,
你也不會知道路上三三兩兩閒晃的年青人會不會爬拒馬,
在路邊滑手機的大學生是不是正在烙人包圍警察局嗎?
騎摩託車載美眉的男子是要去約會還是去增援立院?

警棍敲下去很容易,但是「衝組」一旦成形上街頭,
你就得花十倍、百倍的力氣來處理他們。
然後永遠趕不走,因為他們就生活在這裡,
然後一天,他們會全衝出來,讓你防不勝防。

 

〔 資料來源: 王假圖Facebook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

【情報戰】警政署指派網軍和輿情監測軟體的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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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與本文無關,只是這個人消失了一個多月,倒底哪去了呢???請大家協尋!大家都很關心他,很擔心被國民黨滅口!

蘋果日報:網路上流傳一份警政署的公文,內容寫著有關「輿情系統」分工監看事宜,公文上內文包括:「第一大隊負責監看與核三廠有關的反核消息,第二大隊負責監看與核一、二、四廠有關的反核消息,第三大隊負責監看反瘋車自救會、反服貿的消息 負責監看人員因主動積極,先期發掘重大危安預警,即時通報提供防處,有效化解、防範危害及治安事件發生者,個案簽報敘獎。」

公文裡載明:「任務-聚眾活動進行時:立即召集網軍編組人員集合作業,利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等上網路與社群網站(包含臉書、部落格、討論區)等搜尋,如有對本總隊不實、不利之報導或PO文,應立即澄清、說明、反制、避免不實、不利報導激怒民眾,導致抗議民眾激增,陳抗活動事態擴大。」

以下文章來源:來源:http://share.flog.cc/post/84357063163

昨晚網路上有人夢到有這神奇的公文(原文已刪,備份),雖然網路上很明顯有有心人在操弄語論的痕跡(像方神的粉絲頁就很明顯啦),但真的看到被內部人員爆出的公文資料還是有點驚人!

網路上抗議議題都有特定單位負責監看

 

透過「社群媒體資訊匯流平臺」可以輕鬆匯整資訊

(有網友找到疑似的標案)

 

對鴿子不利的與論如何導正?

可以看到最後這一張,對話實在太噁心了啊!

拒馬,只會加深人民拒馬的決心


Wu Sansan 2014/04/30

圖說:皇城內,那些被拒絕的對話

*
近日,但凡台北市民,或者如我一樣,頻繁北上者,均不難看見那一排排,精美的,以總統府為中心,擴散出去的拒馬陣。

也很常,走路走到一半,前方的人潮停了下來,側過身:「欸,繞道啦,前面的路又被封了。」聞言者,倒也很順服地止步,一一轉向,從不曾因為拒馬耽擱了我們的步程,大聲叫囂:「欸,我的路權呢?你這暴政的政府,擾亂民眾時間規劃,又破壞城市既有秩序和美感。」

很類似的情事,若是由民眾發起。群起攻訐者,所在多有:「欸,暴民們,你有你集會遊行,發表言論自由的權利,我也有我的路權啊。你們這樣,擾亂了民眾的通勤安排,也干擾了城市既有的規則。」

*
這就是我很常掛在嘴邊的雙重標準:「我們看不見大象一般大的暴政,倒是很計較老鼠一樣大的暴民。」然而,換個角度思考,社會的雙重標準,其實反映著民主,在我國,仍然是很玄無的概念。同樣的舉止,政府實施,我們逆來順受,由其他公民實施,我們卻放聲訾議。代表着,我們猶無法脫離「忠君才是愛國」的死老百姓思維。套一句朋友的戲言:「民主在台灣,就跟鬼一樣,很多人聽過,但沒半個撞見過。」

*
搭捷運,準備返回台中時。見到郝市長的廣告看板:「這是個不斷提升的都市,2016,世界設計之都在台北。」

突然有點感傷。郝市長這次沒睜眼說瞎話,台北確實是個不斷提升的都市,房市、物價、勞資緊張和貧富差距,哪一個不是不斷提升?

至於世界設計之都,又是個更大的笑話。我待在台北時,遇見不少外國人,表情生動地站在拒馬旁,要求親屬給他們照相留念。他們在想什麼呢?其實不難猜出來:「回去之後,一定要給朋友看這張照片,天啊,亞洲某島國的威權和落後,真是太有趣了!」甚至有對母子,微笑地站在手持警棍的警察旁,當丈夫喊下:「Cheese!」,我不禁想像,這張充斥高度情緒對比的照片,多麼諷刺,對台灣的國際形象又斲傷多大!

還需要等到2016嗎?台北現在已經足以榮登世界設計之都了。展覽概念和題目我也想好了,概念是「皇城內,那些被拒絕的對話」,至於題目,就姑且選用:「城市圖像:國家機器的裝置張力與折衝美感」吧。

原先覺得很好笑,但是笑了幾聲,嘴巴就苦苦地,再也笑不出來。

圖說:城市圖像:國家機器的裝置張力與折衝美感

《後續補充》
接獲朋友來信,世界設計之都本身是個大笑話。
2016設計之都,全球僅台北申請,自然鐵定當選。

消息來源請參考如下:
(有朋友說,我再不改正懶得附來源的習慣,唯恐變成龍應台之流,因為這個「祝福」太恐怖了,我以後勢必、絕對不忘附reference)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31119002432-260413

 

〔 資料來源: Wu Sansan的facebook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